-
翻墙
(网络名词)
锁定
所谓翻墙,是指绕过相应的 IP封锁、 内容过滤、 域名劫持、 流量限制等,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境外公司曾发布几款突破网络封锁以访问海外 敏感网站或邮件的翻墙软件。由于此类软件不断升级,要实现对该类软件行为的监测或封锁就显得尤为困难和重要,如果能够在网关处将数据截获,分析数据包的行为特征,将部分数据包进行劫持还原,这将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起到积极的作用。 [1]
【该解释引自《典型翻墙软件的网络通信特征研究》,作者官国静,《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12年02期】
使用者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只负责管理该省内的服务器,境外的服务器不归他们管。济南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位女士说,如果只是浏览没有不良信息的网页,一般不会被追究责任;如果是复制扩散有违法内容的帖子,一旦被查获,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多位律师认为根据法律原则性规定, 浏览被禁止的网页应该涉嫌违法,但如何处罚则要视具体情节及危害程度而定。“如果只是自己浏览没有散布,那么情节轻微,一般不会受罚。如果提供‘翻墙’服务,肯定违法了,比如买家借此浏览色情网页,则卖家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山 东某律师说。 [2]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境外网页上的言论缺乏管理,谁能保证没有上述内容呢?一旦浏览到了,那就已经违反了这条规定。” [2]
第20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 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 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2]
经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