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17时40分左右,
香港部分激进示威者
竟然拆走海港城前面旗杆上的国旗,
扔入海中!
8月4日凌晨,
十几名爱国爱港人士自发来此重新升起国旗。
时隔两天
香港海港城再度发生
暴徒拆下国旗事件!
事发后
大批爱国爱港人士自发把国旗升起
“你们拆一次,我们升一次!”
海港城又现暴徒拆国旗
据环球网,8月5日晚,香港海港城时隔两天再现暴徒侮辱国旗事件。19时30分前后,一部分暴徒再次来到尖沙咀码头,扯下五支旗杆上的五星红旗,把国旗扔到了海里。

环球网援引《南华早报》记者推特
这次行动很“偷摸”,很多人可能还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旗杆上的国旗已经没有了。

旗杆上的国旗已被拆下。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 杨升/摄
稍后,不少游客似乎也意识到不对劲,纷纷驻足抬头观望。部分内地游客和路人发现了光秃秃的旗杆,表情惊讶,错愕。
一位内地来的游客驻足看了许久,说道:“香港到底怎么了啊?这些人疯了吗?”

“你们拆一次,我们升一次!”
在暴徒再次将尖沙咀码头的国旗扯下扔到海中后,大批爱国爱港的香港居民义愤填膺,相约来到尖沙咀天星码头,于当晚23点整,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将五星红旗重新升起。

国旗被重新升起
现场,爱国香港群众向暴徒喊话道:“你们拆一次,我们升一次!”


戳视频,高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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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爱港人士聚集在一起,高喊“中国加油!香港加油!”“支持警察!守护香港!严惩暴徒”等口号。

港澳办:461人在香港暴力冲突中受伤
暴徒嚣张至极,丧心病狂
国务院新闻办今天(6日)下午邀请国务院港澳办新闻发言人杨光、徐露颖介绍对香港当前事态的看法。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新闻发言人 杨光:近两个月来,在香港发生的示威游行活动完全超出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范畴,已经演化为极端暴力行为,而且手段不断翻新、烈度不断升级、破坏性不断加剧,令人触目惊心。一小部分激进示威者以警察为袭击目标,使用的工具从砖头、铁枝发展到烟雾弹、汽油弹、弓箭等致命武器,并实施纵火,还有人在网上公然鼓吹使用致命手法袭击警察。
已有461人在暴力冲突中受伤,其中包括139名警务人员。更令人愤慨和需要高度警觉的是,部分激进分子撕毁香港基本法,污损国徽。8月3日傍晚,几名无耻之徒在尖沙咀拆下某建筑物前悬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扔入海中。这一行径严重触犯法律,公然冒犯国家尊严,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
8月5日,反对派发动罢工,造成约250次航班被取消,观塘等8条地铁线停止服务超过5小时,红磡隧道和数条交通干线受阻。极端暴力分子向警署投掷燃烧弹,在多处纵火。当晚7点多,极端激进分子再次到尖沙咀扯下国旗,扔入海中。这些暴徒可谓嚣张至极,可谓丧心病狂。未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之剑的重击,是耻辱柱上抹不掉的刻痕。
杨光同时表示:香港局势发展到今天这个严峻地步,摆在所有香港市民面前的急迫任务十分明确,就是一句话,“止暴制乱、恢复秩序”!
解放军驻港部队司令员陈道祥近日对香港发生的一系列极端暴力事件表示强烈谴责,在国务院新闻办6日就香港局势举行的媒体吹风会上,有外媒记者提问称,陈道祥的表态是否代表着解放军有可能介入香港当前的局势。对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新闻发言人杨光用三句话做出回应。
杨光表示,第一,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2年来的辉煌历程证明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是维护祖国每一寸神圣领土安全的无比可靠、无比强大的力量。第二,中国人民解放军既是威武之师,也是文明之师。人民解放军听党指挥,人民解放军依法办事。驻港部队也同样依法办事,依照基本法和驻军法的相关规定行事。第三,我们相信,有中央政府坚定不移的大力支持,有包括广大香港同胞在内的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警队完全有能力依法惩治暴力犯罪,恢复社会秩序和安定。“这三句话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如果还要再多说一句话,那就是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对香港繁荣稳定的支持是实实在在,中央绝不允许对‘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冒犯不受惩处,也绝不会放任香港出现特区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国家统一和安全的动乱。”杨光表示。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6日凌晨发表声明称,5日当天在香港各区出现严重违法示威及暴力活动,晚上更有示威者再次将国旗从旗杆拆下并抛入海中,特区政府对此予以强烈谴责。

声 明称,自5日下午起,示威者的违法堵路活动扩展到香港多个地区,有计划地冲击政府总部及不同地区的警署,并破坏警车、袭击警务人员,甚至纵火;晚上更有示 威者再次将国旗从旗杆拆下并抛入海中,公然挑战国家权威。示威者罔顾法纪,其有组织的行为不仅剥夺其他市民上班的权利和日常生活的自由、严重影响经济活 动,其逐步扩散甚至急剧升级的暴力行为,正将香港推向极为危险的边缘,特区政府予以强烈谴责。
国旗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国旗法第十九条还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旗法也是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香港特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
14亿护旗手,前来报到!
8月3日,香港发生侮辱国旗事件之后。4日,话题#五星红旗有14亿护旗手#冲上热搜,14亿分之一的护旗手纷纷前来报到!截至5日7时,微博话题#五星红旗有14亿护旗手# 阅读量已达16亿!数据还在不断刷新。


网友们纷纷留言,表示自己愿作五星红旗的护旗手,同时表达了身为中国人的骄傲,以及对暴徒行径的强烈抗议。
“我爱祖国!我是护旗手!”




国旗神圣,必须爱护
国旗庄严,不容侮辱
玷污国旗,就是违法犯罪
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
本文综合自:国务院新闻办、环球时报、北京日报、“香港中联办”官微、央视新闻客户端、新浪微博、东方网等
相关作者:陈青青、杨升
微信编辑:小小、胡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