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青海化隆:真主安拉执政的土地?
作者:喵喵儿的小屋子
日期:2021-06-19 13:17:51
内容:

原题:请大家欣赏一篇奇文!

今天请大家欣赏一篇奇文,名字叫作《我是穆斯林、我做的拉面是纯洁的清真美食!》,是2016年9月23号发布在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上的。

 

该文于6月3号11点32分被新浪网友“窗含西岭雪8923”转发到微博上,然后火速的、堪称光速的只过了半个小时,就被404了。

 

原文的内容我上“窗含西岭雪8923”的微博截图。

 

 

官网没删文前的截图,字有点小,不太看得清楚,我也贴一下截图,权当留个档。

 

 

这篇文章通篇看下来,糟点不少,最让人惊奇的无疑是第一条,它强悍的解释了什么叫“合法的”食品,即“以穆斯林的方式宰杀的,宰杀的时候奉真主之命بسمالله الله أكبر宰杀”的食品,还得出“在中国的美食界,兰州拉面是最安全的美食”这样一个结论,且字里行间充斥着对非清真美食的敌意。

 

这是在给老百姓灌输什么观念?

 

国法靠边站,教法才是真理吗?

 

然而就是这样一篇文章,却在化隆官网上宣传了4年多,如果不是网友关注到了,估计还会继续伟光正的宣传下去。

 

难道化隆县的工作人员,就没人觉得这不对味吗?我看伊斯兰教的宣教网站也不过如此吧。

 

清真食品还有一个雷,就是这种按照伊斯兰教教法制作出来的食品,在我国却被冠上了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的头衔——

 

2003年10月20号,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将清真食品列入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的通知》,发文文号:民委发[2003]127号,里面说:

 

 “清真食品是我国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柯尔克孜、撒拉、塔吉克、乌孜别克、保安、塔塔尔等10个少数民族(以下简称‘回族等少数民族’)的生活特需品。为了加强清真食品生产供应工作,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证回族等少数民族群众吃上‘放心食品’,经研究,决定将‘清真食品’列入《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目录》,并将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纳入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管理范围,享受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做好清真食品生产供应工作,关系到回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和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认真落实好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这就是族教不分,牢牢的把这10个少数民族,捆绑在宗教上了。

 

最后我再重申一句,清真只代表该食品符合伊斯兰教法,与干净卫生没有半毛钱关系,能保护国民健康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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