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还给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作者:喵喵儿的小屋子
日期:2021-04-11 13:59:47
内容:

原题:拒绝族教捆绑——请还给部分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看见新浪网友“杨六郎微博VV”3月6号发布的关于李治东的微博,才惊觉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两年了!

 

由于判决书全文太长,在这里我只发部分截图,请注意看,圈圈里有两点我特别在意。

 

 

一,是用“同胞”称呼穆斯林。

 

二,“公诉机关指控……公然煽动对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的仇恨和歧视……”

 

首先,同胞是什么?

 

字典上有两种解释:

 

1. 同父母所生的;

2. 指同一国家或同一民族的人。

 

穆斯林是宗教徒,是“伊斯兰教的皈依者或信徒,服从安拉意志的人”,怎么看也和“同胞”不沾边。不然中东、北非等地穆斯林遍地,莫非他们都是我们中国人的同胞?

 

再说我们向来没有“佛教同胞”、“道教同胞”、“基督教同胞”、“天主教同胞”的说法,如今却搞出个“穆斯林同胞”,还写进正式的法律文书里,真是蜜汁行为啊。

 

如果非要认宗教徒是同胞的话,个人觉得“道教同胞”比较合适,毕竟道教是咱们中国的本土宗教,总该来点特殊性吧。

 

还有什么叫“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

 

公诉机关这样指控是否妥当,是否在该公诉机关眼中,某些民族就不存在宗教信仰自由的说法。或者他们就此认定,这些民族中没有党员,没有团员,没有无神论者,没有佛教徒、道教徒,或者基督教徒?

 

如果这些民族中的群众有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入党、入团或者信仰其它任何合法宗教的自由,那么公诉机关又凭什么定义这些民族,是“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

 

李治东对待伊斯兰教的态度不友好,这是事实,从他之前公开的微博看,有些言论的确过激了。

 

但是说他“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是不是编排错罪名了?

 

民族和宗教不能等同吧,否则有人说了一些伊斯兰教或者中东、北非穆斯林的坏话,难道也要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抓起来?

 

另外在一些影视文学作品中,“秃驴”、“牛鼻子道士”的说法满天飞,按照沈阳方面的做法,这些嘲讽佛教、道教,辱骂和尚道士的人,是不是也该被判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很好奇沈阳方面打算何时动手,还是只有侮辱伊斯兰教的人要判刑,侮辱其它宗教,全当看不见了?

 

新浪网友“好古叟”的观点:“反对教族捆绑,不只是为了回族维吾尔族,而是为了所有中国人。当一个人无论来自哪个民族,都能信任何一个宗教,也能不信任何一个宗教时,中国人的信仰自由才算实现。”

 

我认为他说的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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