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禁止庆祝圣诞节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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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2-25 17:57:43
内容:

评论:其实圣诞节己泛滥成灾,只因欧美强势文化扩散。就像你觉得英语NB一样!早年某些人是不是也觉得广东话NB时髦,还不是广东特别是香港的繁荣与发达。当然圣诞节还与消费主义合流了。

原题:高校禁止庆祝圣诞,是为了个人能更纯粹地过节

圣诞来临,就在大大小小商家、公司努力营造节日氛围,争着过洋节时,一则新闻引起了热议:全国多地高校禁止庆祝圣诞,温州市教育部门还专门发布通知,禁止 各级学校举办圣诞庆祝活动【1】。其实这并不是第一次——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近年来已多次作出相同表态,拒绝过圣诞节。

舆论场上对这个事情众说纷纭。有人说这是捍卫传统文化,大快人心;有人说这是小题大做,本不必如此严肃;还有人说这有妨碍宗教自由之嫌,于国家形象不利。 立场不同导致观点不同,有多种声音也很正常。但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不过圣诞节,不仅有利于培养社会良俗,也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 安。

圣诞节是基督教神话中耶稣诞生的日子,是一个宗教性节日。基督教徒私下庆祝圣诞节属于个人的信仰自由,无可厚非。对于许多并不信仰基督教的年轻人而言,圣 诞节不过是一个约朋友出去吃饭、看电影、找乐子的借口,他们自己高兴就好。许多商家在圣诞节举办优惠活动,属于单纯的商业行为——这种做法不必禁止,亦不 必鼓励。但是国家机关和包括学校在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于情于理都不应该为宗教性节日举行任何庆祝活动。

庆祝宗教性节日必然引起意识形态领域的混乱。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一贯以科学无神论作为信仰。早在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 定》就明确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 理。”【2】在2016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强调“党员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信念”。【3】由此可见,执政党对有神论的宽容并不等于 对有神论的认同。

如果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凑热闹庆祝宗教性节日,这些单位的负责人算不算“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而且这种行为还会造成负面的示范效应,使得许多 党员和群众误以为执政党已经放弃了科学无神论的信仰,不再坚持意识形态领域的严肃性。党领导的官方和半官方机构必须坚持意识形态的严肃性,庆祝宗教节日等 于人为制造意识形态领域的混乱。

学校就更不应该庆祝宗教性节日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和制度,任何人不得在公立学校传播宗教。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形成的阶段,传教对他们造成的影响可能伴随一 生。在人类文明史上,庆祝宗教性节日其实是宗教活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学校庆祝宗教性节日,就等于允许在学校里开展宗教活动——这明显是违法行为,极 易导致校内传教一发而不可收拾。因此,在学校里于法于理于情,都应该坚决阻断一切宗教对教育系统的渗透,防微杜渐。

某些人鼓吹在学校里“不讲政治”,这本身就是最大的政治——其用意无非是不要在学校里传播马克思主义和科学无神论,而要让他们鼓吹的意识形态大行其道。这种低端骗局实不足为道。

庆祝宗教性节日还会引起宗教群体的纷争,制造不必要的社会混乱。有些人可能会疑惑:“过个节开心一下,能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其实过节这个事情,实属公私 有别。关起门来,你在家愿意过什么节就过什么节。对于孝顺的子女来说,父母的生日都可以算做重大节日。然而,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却只能认国家法定节 假日,绝不可以庆祝任何宗教性节日,否则就是给自己找麻烦——须知众口难调。

中国并非只有一种宗教,基督教有圣诞节,其他宗教也照样有自己的宗教性节日:伊斯兰教有开斋节、古尔邦节等;佛教有佛诞节、盂兰盆节等;道教有三清圣诞、 五腊日等。假如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庆祝了圣诞节,那接下来该不该庆祝佛诞节、三清圣诞?如果各个宗教群体纷纷要求在自己的宗教性节日放假、举办庆祝 活动,那还照顾得过来吗?哪怕在同样尊崇“主耶稣的”基督教徒中,天主教和新教的圣诞节(12月25日)与东正教的圣诞节(1月7日)甚至还不是一个日子 【4】。那么到底应该庆祝哪一个版本的圣诞节呢?

庆祝圣诞节?东正教的圣诞节是1月7日,天主教的圣诞节是12月25日。到底谁家的才算数?为什么这家的才算数?这些事情恐怕说不清楚。

无论官方庆祝哪个宗教群体的宗教性节日,都会被视为给该宗教群体背书。其他宗教群体肯定非常不爽,他们会大声疾呼:“谁也不是后娘养的,我们也要一模一样 的待遇!”官方只要流露哪怕一点点厚此薄彼,各宗教群体之间就会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所以,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庆祝任何宗教性节日都是自找麻烦,最 合理的做法就是只认世俗化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碗水端平”。

拒绝圣诞节未必与“弘扬传统文化”有关,但肯定不算是“小题大做”。从某种意义上说,官方与宗教文化绝缘,恰恰为各不同宗教群体创造了和睦共处的良好环境;官方不过圣诞节,恰恰使得想过圣诞节的人私下里平安地享受更纯粹的圣诞节。

我国各宗教群体能够和睦相处,恰恰因为国家机关不为任何一个宗教群体背书、表现出明显的倾向性。既然要做到不偏不倚,也就不应该庆祝任何一个宗教群体的宗教性节日。

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拒绝过圣诞节和“妨碍宗教自由”没有半毛钱关系。借这个事情拿“宗教自由”说事儿的人,连宗教自由的含义都没弄清楚,恐怕更没读过1982年《宪法》。

宗教自由是个人的信仰自由,而不是宗教组织的行动自由。我国宗教组织的活动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在宗教场所之外的传教活动都被视为侵犯公共空间,属于非法 活动。国家不能也不可能允许任何宗教组织打着“宗教自由”的旗号为所欲为。换句话说,压根就不存在信了某个宗教就可以无视国家法度的什么“自由”。

“拒绝过圣诞”的官方通知约束的是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谁若真想庆祝圣诞节,大可在自己家里放圣诞树,出门吃顿饭圣诞大餐,甚至去教堂参加祷告活动。官方通知从未限制这些个人信仰层面的做法,谈何“妨碍宗教自由”?

其实我国为宗教活动设定的法律框架非常合理——将宗教“限制”在宗教场所,恰恰是对宗教及其信徒的最大保护。如果放任宗教活动渗透至公共空间,那么各宗教 群体在试图瓜分公共空间的过程中必然产生尖锐矛盾——势利使人争,嗣还自相戕。黎巴嫩和印度的宗教冲突持续数十年,导致成千上万平民死亡;波黑的惨剧就更 不用说了。所以,科学无神论统治下的公共空间,对人民群众来说才是最安全的。一切宗教活动都必须服从国家安全的需要。如果宗教活动和国家安全产生冲突,那 么宗教一定是错误的一方。

历史上欧美国家绝大多数公民信奉基督教,这些国家以圣诞节作为国家假期,可以视为接受历史遗产。即使英国信奉国教的人口已经不足半数,圣诞节仍然算做国家 法定节假日。然而,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绝大多数公民信奉单一宗教的历史,更不用说外来的基督教,以宗教性节日作为法定节假日毫无合理性可言。

12月25日的圣诞节之后,接下来的12月26日是毛主席诞辰纪念日。我们倒是应该铭记这个更有意义的日子,并且心怀感恩。

参考文献:

【1】凤凰网:http://culture.ifeng.com/a/20141225/42795403_0.s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2】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4/30/c_128946981.htm

【3】中国青年网:http://t.m.youth.cn/transfer/index/url/news.youth.cn/sz/201604/t20160424_7903628.htm

【4】人民网:http://world.people.com.cn/n1/2016/0110/c157278-28034244.html

来自http://www.guancha.cn/xushi/2016_12_25_3859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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