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国家是社会观念建构的结果
作者:
日期:2016-05-24 10:44:59
内容:

国家建构理论:来自百度学术

来自百度新闻

李俊清:现代国家建构的逻辑与现实

——基于现代国家建构历程的民族问题透视

 

李俊清

2015年04月24日10:04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原标题:李俊清:现代国家建构的逻辑与现实——基于现代国家建构历程的民族问题透视

 

(中央民族大学,北京 100081)

 

  [摘要]现代国家建构,意味着在对部落、区域、宗教、族群等传统社会共同体逐渐弱化的基础上,建立新的政治共同体。但在现代国家建构的进程中,各类维系传统社会的纽带会以推进、转化、消解乃至抗拒等种种方式,与建构中的新型共同体互动激荡,使不同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加速或迟滞。因此,推进公民国家建构,塑造国民共享的文化价值体系,增进国家认同,就成为世界各国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

 

  [关键词]现代性;国家建构;民族主义

 

  [中图分类号]C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314(2015)02-0053-05[收稿日期]2015-01-09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决策咨询点项目(13JCD01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3JJD630015)

 

  [作者简介]李俊清,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广西民族大学“八桂学者”。

 

  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对于世界历史进程而言是具有转折性影响的重大事件,这一时期欧洲自然科学与人文领域的一系列新发现、新创造,引发了人类社会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全方位嬗变。就民族问题而言,这一运动实际上也构成了一个变化的节点。在此之前,民族概念和民族问题大多数时候只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偶尔出现在历史记载和理论探讨中,但在此之后却逐渐成为现实政治实践中的敏感问题,也成为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探讨的热点话题。这也意味着,在现代国家建构(state-building)层面探讨民族问题的时候,对民族进行不着边际的遥远历史追溯,其实毫无意义。现在影响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民族问题,实际上是与世界近代史联系在一起的。具体来说,民族现象与民族问题的实质,是近代以来世界各国在建构新型国家——现代国家的进程中,由于现代国家的理论设计与现代国家建构面临的现实问题之间存在脱节而出现的政治—社会问题,或者说是现代国家建构的理论逻辑,与现实社会对传统社会一系列价值和共同体的扬弃进程缓慢交叠而出现的问题。

 

  一、现代国家的逻辑建构

 

  “中世纪的欧亚地区发生了一些神奇而又影响深远的事情……西欧地区的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与……传统农业文明有着本质差别的一种新的充满活力、扩张性的文明——现代文明,从而开始了我们今天所说的现代化进程。”[1]现代化进程催生了与传统社会截然不同的现代社会。在人类现代化的进程中,国家的现代化既是一项重要内容,又是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从文艺复兴到欧洲大革命发生的这一段时间里,人类对现代国家的建构更多地停留在思想层面,属于逻辑建构。

 

  现代国家的逻辑建构,肇始于思想领域的祛魅,思想祛魅主要源于自然科学特别是天文学新发现。“哥白尼……用这本书(虽然是胆怯地而且可以说是只在临终时)来向自然事物方面的教会权威挑战,从此自然科学便开始从神学中解放出来。[2]”自然科学研究需要的观察、实验研究方法,促发了哲学领域经验主义、怀疑主义、理性主义思想的兴起。当培根疾呼“知识就是力量”,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之后,笼罩于社会之上的神秘主义雾霾日渐消散,被魅化了的宗教领袖、官僚贵族等权贵阶层,以及被其所垄断的解释自然、社会现象的话语体系和统治社会的权力也随之崩溃。祛魅运动将人从神的奴役中解放出来,自由的、对一切充满怀疑的个人,逐渐成为思想、行动的主体,也成为探讨社会问题,进行政治制度设计的前提。祛魅运动从根本上解构了传统社会—国家的理论基础,将魔力从现实世界中排除出去,并使世界理性化,[3]进而为现代国家的逻辑建构清除了思想障碍,开拓了广阔的思想空间。

 

  祛魅运动突出了个人的主体地位,使得人们对于国家、政府、政治等一系列问题的思考范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基于个人主义这一前提,政治思想家们自然而然地引申出了这样一系列观点:个人是自由的、个人是平等的、个人有足够的智慧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不同的个体之间相互交往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而非强迫的方式进行。这必然导致其理论上的社会—国家具有完全不同于传统国家的价值,包括自由、理性、平等、个人权利等等。

 

  当新的价值被确定之后,现代国家建构的理论先驱又进一步为未来的社会—国家设计了基本制度——国家应该是通过个人契约组建的,国家的统治者和统治方式应该由个人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国家的权力应该服从个人契约并服务个人目的等等,也就成为国家存在的基本价值以及制度设计的依据。因此,理论逻辑上的现代国家一般都是民主国家,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权力有限且受到监督,以帮助个人实现其福利为主要目标,不能侵犯个体正当利益。

 

  基本制度又进一步从逻辑上推导出了国家机器设计的新思路:个人契约被转化成宪法—法律体系和代议机构;统治者的选拔过程被设计为选举制度、政党政治;权力的约束由权力制衡、党派竞争和传媒体系共同完成;福利目标则演变成为国家—政府的各类公共服务职能。

 

  实际上,早在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期间,现代国家的逻辑建构就已经基本完成,此后对现代国家的理论探讨更多地是在此基础之上的补充和完善。

 

  二、国家建构的现实障碍与民族主义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4]。无疑,从逻辑上建构的现代国家光明而美好,令人神往。但是,当思想家们通过他们华丽的语言和激情的构想,将人们对现代国家的向往之情激发起来之后,通过革命或改革,试图把理想付诸实践的政治家们,却面临着许多在现代国家逻辑体系中找不到答案的现实问题,其中有两个极其敏感:

 

  第一,被祛魅了的社会中,传统的整合纽带断裂或弱化,新的整合纽带却未能及时形成。而这使得试图领导现代国家建构实践的精英们,难以动员起足够的社会资源,特别是整合人群,以支持其革命运动或现代国家建设的政策。现代化与祛魅固然瓦解了传统社会——国家的基础,但同时也使被各种传统纽带粘合在一起的社会碎片化,原子化。在这一新的社会中,“个人解脱了经济和政治纽带的束缚,他通过在新的制度中积极和独立地发挥作用,获得了积极的自由。但同时,他所摆脱的这些纽带正是过去常常给予他安全感和归属感的那些纽带,人不再生活在一处以熟人为中心的封闭的世界里。世界已变得无边无际,而同时又有威胁性。由于人失去了他在一个封闭社会中的固定地位,所以也失去了生活意义。其结果是,他对自己和生活的目的产生了怀疑。……所有人都成了他潜在的竞争对手,他同人的关系成了一种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关系。他自由了,但这也意味着:他是孤独的,他被隔离了,他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威胁……”[5]韦伯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现代化使人们的价值理性逐渐丧失,工具理性日益支配人们的头脑,社会联合的基础不再是崇高而神圣的价值纽带,而是人们对利益的斤斤计较,这种联合是极不稳定的。

 

  第二,现代国家核心要件的界定存在着理论与现实的矛盾。主权、领土和人民被认为是现代国家三大核心要件,在现代国家逻辑建构的理论中,主权是什么、领土边界如何确定、人民究竟包括谁不包括谁都是模糊的。但是,当政治家们真正要去建构现实中的国家时,却必须清晰界定这三大要素。然而,这个任务却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对主权、领土、人民三大因素的任何界定,都会在逻辑上陷入两难。现代国家首先要确定自己的人民是谁,从逻辑上来说,现代国家完全依照同意原则来建立,所有接受现代国家价值的人都应该是它的人民。但在实际中,谁也无法确定有哪些人会同意现代国家的价值,同意签订那份契约,即使能确定,也不可能真正让每个人去签约。如果现代国家按照传统国家的既有基础来确定自己的人民,情况一样糟糕,因为传统国家的边界模糊且变化频繁,按照什么标准来界定就成为问题。在国家地理边界的确定方面,遇到的问题也是一样的,若完全按照理论设想来建立现代国家,现代国家可能会成为一个没有边界的国家;若在传统国家基础上确定边界,那么选择什么阶段作为标准又会引发激烈的争议。

 

  在近代以来现代国家建构的实践中,面对这两大问题,政治家们采取的措施具有高度的一致性,那就是在既有的国家基础上,尤其是以这个国家历史上最强大的阶段为参照,确定国家的边界,进而确定其成员。在现代国家通过回归传统确立边界之后,边界之外的矛盾冲突与边界之内的矛盾冲突在性质上逐渐区别开来。与边界之外国家的矛盾大多通过战争-谈判的方式解决,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格局。为了消弭边界之内的问题,持续开展了重构民众对国家认同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并从历史上各种传统共同体中寻找凝聚社会成员,激发民众对国家—政府忠诚的纽带与工具,而这一般被称为公民民族主义运动。公民民族主义的现代国家建构运动,实际上意味着现代国家建构的实践与现代国家的理论逻辑出现了较为明显的脱节。

 

  建构现代国家的公民民族主义运动,从一开始就受到各类传统社会共同体的抵触,甚至激烈的对抗,而这种抵触与对抗有相当一部分后来演变成了族裔民族主义运动。狭义的民族问题,即现在理论界探讨的民族问题,基本上是这两类民族主义运动碰撞冲突的产物,是一国之内聚居于特定区域尤其是偏远区域的传统社会共同体,特别是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变迁迟滞、社会流动性较弱、传统宗教与文化习俗氛围浓郁的族群,突然遭遇与国家现代性建构相伴而来的市场化、世俗化的汹涌大潮,出现的困惑与迷茫等种种不适应的自然反应。这些族群在融入现代国家——社会过程中遭遇困难,就必然会从传统纽带中寻找认同与归属。一些西方学者认为:“构建国家的过程——如果这个过程成功的话——需要经过顺序大致相同的五个阶段。每一个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在国家的生命历程中都代表着一次‘危机’,无论成功与否国家机构都必须解决这些危机。”而“‘认同性危机’是建立国家时遇到的第一个障碍,原先认同于部落、地区或其他亚国家团体的人必须首先认识到他们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但这种认同却“并不会轻易、快速或自动地发生。”[6]所以这也是世界上大多数地区现代国家建构进程中面临的普遍性问题。

 

  三、民族主义的性质与走向

 

  民族主义运动、民族现象与民族问题的出现,意味着现代国家建构的逻辑过程与现实过程分裂,是现代性价值的成熟超前于社会现代化进程的结果。文艺复兴以来的现代国家逻辑建构进程,是对传统社会神学—政治体系高压的反弹,因而难免充满了激进色彩与理想主义,对与神秘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各类传统社会纽带,进行了较彻底的批判与否定。然而,在人类还未能完全成为自然、社会与自我的主宰的情况下,与神秘信仰联系在一起的传统社会形成的各类具有魅化色彩的联系纽带,对于个人获得归属感和安全感却至关重要。

 

  现代国家在进行逻辑建构的过程中,对于传统社会中最强有力的几类共同体,或者说维系社会存在的基础性纽带,也是维持传统国家存在的合法性的最强有力的社会纽带——宗教信仰、血缘纽带等,进行了矫枉过正式的批判。这种批判与经济领域出现的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一起,使得传统社会具有强大凝聚功能的共同体如教会、宗族、姻亲、乡亲等不断瓦解或弱化。

 

  与此同时,面对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带来的生活方式改变,人们纷纷寻求新的归属与安全感。由于“他们(现代化进程启动后的人们)与地方的联系中断,巨大的经济变迁与人口流动带来的结果使许多人感到十分脆弱,处境危险”,因此他们“要在传统语言、族裔联系以及宗教中寻找慰藉”,“在他们熟悉的种族联系与文化传统中寻求庇护。”[7]主要通过语言与日常生活方式而彰显差异性的文化族群,在其他传统共同体弱化后,日渐显示出其提供人们迫切需要的“价值理性”的价值。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而得到强化的族群认同,很快被政治领域的现代国家建构工程师所利用,以进行现代国家公民共同体的建构,进而更好地推动现代国家价值、制度与组织建构。回看近代史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早期建立的现代国家,无不将国家文化价值的统一与推行某一族群(主要是本国占人口多数的族群)的语言文字和文化习俗等同,将国家的边界界定与该文化族群的居住边界或者曾经建立的传统国家边界等同,将民众对政治共同体的认同与对特定族群共同历史记忆联系在一起。因此可以说,即使是纯粹的公民民族主义运动,其所借助的工具也充满了传统族群的文化因子。而这种公民民族主义运动在所有文化族群多元的国家,甚至可以说每一个国家,都或多或少遭遇过抗拒,因为当国家所提供的各方面价值、利益与某一族群文化高度捆绑之后,其他族群在获取、享有和发展相关利益时无疑会面临不利局面,其族群的传统文化会日渐边缘化,与传统文化联系在一起的个人安全感和归属感也会弱化。

 

  面对这种局面,不同国家采取了不同对待,部分国家在公民民族主义运动中立场坚定,坚持以现代国家价值、制度、组织建构统领民族建构,并通过减少、消除价值、利益分配的族群差距逐渐淡化族群本身的差异,将多元文化族群组成的国家建设成价值、文化混一的国家。而另有一些国家则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坚持以现代国家价值统领国家建构与民族建构,民族问题与政治参与、利益分配等交织缠绕,族群纷争的阴霾始终挥之不去。

 

  然而,从长远来看,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是不可逆转的,这也意味着,作为传统社会遗留的纽带——族群文化,本身也会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全球化发展,而消逝于历史之中。但是,由思想家们基于逻辑建构起来的现代国家价值、制度与结构,却是与现代化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服务于现代化进程的,是人类社会目前能够寻找到的组织政治权力、治理社会问题、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好的方案。也即是说,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应然前景,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文化族群的混一和民族的消亡,而不是文化族群差异的固化乃至强化。

 

  四、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趋势

 

  现代国家建构从启动以来,虽然已经走过了几百年的风雨历程,但目前仍在行进之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几乎都在国家认同性、合法性、渗透性、参与性、分配性等一个或几个方面存在着或强或弱的张力。

 

  较早开始现代国家建构的欧美国家,其现代国家建构进程与现代化发展进程同步,现代国家价值、制度和组织建设,是在工业革命持续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渗透与扩张,社会现代性发育日渐成熟的背景下展开的。它们大多在公民民族主义运动方面立场坚定,在300-400年的现代国家建构进程中,始终坚持以现代国家价值、制度、组织建构统领民族建构,以在全社会形成统一而稳固的价值信念。同时采取多方面措施校正受到公民民族主义运动负面影响的群体和区域的落差,逐渐弱化传统社会共同体对现代国家建构的羁绊,消解具有狭隘民族主义色彩的社会运动,进而使国家逐渐建构成政治—经济—文化高度一体的民主—民族国家。但即使是欧美发达国家,这种数百年的公民民族主义国家建构,也并未完全消弭现代国家理论上的统一性或一致性与现实社会区域、群体间差异性的冲突,他们依然面临着如何增强公民价值理性,提高公民国家认同,以及社会整合和国家统一的难题。如美国多元文化弱化国家认同的隐忧,法国在处理科西嘉问题和融合新移民过程中面临的冲突,西班牙巴斯克和加泰罗尼亚独立抗争暗流涌动,英国北爱尔兰与苏格兰分离运动潮涨潮落,都是发达国家社会群体整合面临的问题。

 

  但西方现代国家建构,公民导向的价值取向整体上清晰而坚定,相关的理论积累已臻成熟,现实的利益纽带也已经牢牢将公民捆绑为一体,公共服务的普及与均等化使公民与国家契约关系日趋紧密。这些国家经过上百年探索和改进形成的包容性、调适性较强的治理结构、丰裕的经济实力、发达的市场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文化社会环境、公民现代性价值的培育等等,均为公民导向的国家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而一些后发国家在现代国家建构进程中,则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价值与政策摇摆,导致了族群、宗教、宗族、区域等传统社会纽带对国家政治运作和社会公共生活的影响加强,社会整合面临的困难与阻力始终难以克服。首先,这些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发展还远不成熟,现代国家的政治价值、制度与组织也未能真正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市场体系尚未建立,公民精神也无从培养,现代性社会生活方式缺乏生长发育的土壤。各区域之间经济联系不够紧密,语言文字、文化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差异显著且相互隔阂,社会共识形成困难。大量遗留的传统社会纽带和共同体,因其保守性、封闭性,不但阻碍了现代国家建构进程的推进,更成为社会分裂与动荡的重要诱因。其次,先发国家出于保持自身竞争力和对国际格局主导权的需要,在民族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极力鼓励、支持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狭隘族裔民族主义运动,以之牵制甚至遏制后发国家赶超发展。英美等西方国家,一直公开支持那些在利益上与其存在较严重博弈国家的狭隘族裔民族主义运动。苏联与南斯拉夫解体、巴尔干半岛和高加索地区族群冲突、中东族群矛盾、非洲大陆族群与宗教纷争、中国边疆民族问题……可以说,只要存在严重族群冲突的地区,几乎都有西方大国的身影。内外矛盾交织,进一步让部分发展中国家在推动自身现代国家建构进程中,出现了群体观念与利益的分裂,导致其现代国家建构价值目标的游离和政策措施的波动,从而进一步干扰了这些国家现代国家建构的进程。

 

  对于后发国家而言,现代国家建构进程的推进,必然会有一段漫长而又曲折的经历。这些国家需要坚持公民国家方向不动摇,坚守国家整合的目标不游移,对内外压力有明晰准确的认知,采取坚定而审慎的措施,在现代国家建构目标与社会多元现实之间存在冲突与博弈的情况下,不断调适公民利益与族群利益的关系。

 

  要认识到族群利益是一种基于族群划分,以他族为对象涉及族际关系的群体性利益诉求,其基础是族属认同。而族属认同是一种相对封闭、排他的认同,这种认同的过度强化,无疑会导致社会不同族群之间相互疏离。而这种文化心理层面的认同一旦与利益相结合,且被制度安排所固化,则会使原有的心理隔阂进一步转化为经济、政治壁垒,从而在社会成员之间造成裂痕,会使族群之间因利益分割而壁垒森严,并可能引致族际关系的紧张甚至对立。现代国家的基础应当是超越地域、宗教、族群身份的公民。公民利益是以国家为对象的个体利益诉求,对公民利益诉求的积极回应,尊重和保障每一位公民个体的权利,实现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良性互动,是强化公民对国家的政治认同,增强国家凝聚力的基石。因此,在国家建构进程中,要防止因族群身份和地域相对固化而引致的各类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族群之间的交流和融合,通过恰当的制度安排将族群整体利益诉求逐步转化为公民个体利益诉求。

 

  在现代国家建构进程中起步较晚的国家,需要通过完善治理结构、优化社会管理制度设计,使现代国家的政治价值得以普及;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供应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良好的公共服务换取公民对国家、政府与现代国家政治价值的认同,以及对公民—国家契约关系的遵从;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借助市场机制与公共权力调控,疏通国内区域间利益分隔状态,将国民整合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鼓励与支持不同文化的交流,使不同族群、区域基于传统形成的文化、价值,在激荡碰撞中逐渐融汇分享,形成能够为国民广泛认同的共同文化价值体系;通过普及现代科技、教育和有利于现代性发育的文化理念、生活方式等,形成与现代国家建构相适应的新的社会纽带,以增强国家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参考文献]

 

  [1]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36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63.

 

  [3]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北京:三联书店,1987?79-89.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

 

  [5]埃里希·弗罗姆.逃避自由[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7?73-87.

 

  [6]迈克尔·罗斯金等.政治科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48.

 

  [7]安东尼·史密斯.全球化时代的民族与民族主义[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98.

来自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5/0424/c217905-26898807.html

 

建构主义是被用来解释国际关系的一种新方式。建构主义者认为,任何一个社会人的行为都被约定俗成的社会传统、社会习惯和个人身份来制约或改变。

目录   

1 发展

2 理论

2.1 研究领域

3 参考文献

发展

建构主义起源于20世纪冷战结束后,由亚历山大·温特在1990年发表了他的期刊文章:“无政府状态是国家建构造成的:实力政治的社会建构”,为新学说奠下了基石。当今世界中的主流观点是现实主义,现实主义学者普遍认为国与国之间受到权力政治(power politics)的深刻影响。而温特的著作则认为连实力政治也是由社会观念建构成的,所以对现实主义学说的根基有很大挑战。1999年,温特又出版了《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一书。

有影响力的建构主义学者包括 Martha Finnemore,Kathryn Sikkink,Peter J. Katzenstein和亚历山大·温特。

理论

与结构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不同的是,建构主义认为人、组织或国家的行为都是社会建构的,并不遵循一个不变的秩序或原理。亚历山大·温特提出了建构主义的两个核心概念:一、人类的社会结构是由人类社会的主流观点塑造成的,而不是由物质力量驱使成的;二、社会舞台上出现的角色受到的影响来自于他们的认同和兴趣、而不是本性。[1]

研究领域

很多建构主义学者通过仔细考量个体和组织的目标、威胁、恐惧、文化、身份和其他因素来分析国际关系。Elizabeth Kier[2] 等就曾经向现实主义的军事、安全理论提出挑战。另一种思路通过建构主义来了解国家主权的演变。在国际政治经济学(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中,建构主义还在一个初期发育阶段。这个领域的著作包括Jalal Alamgir的《印度的开放经济政策:全球主义,竞争和延续》。[3]

通过研究政治、外交辞令对社会现实的影响,建构主义者被认为比现实主义者要更乐观。

建构主义通常与现实主义、自由主义三足鼎立,有时还会和女权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相提并论。温特自认为是“弱式建构主义者”,以与倾向“解构主义”的其他学者划清界限。激进的建构主义论者进一步质疑“国家”自身作为行动单位的正当性。

参考文献

^ Alexander Wendt, Social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Ca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1

^ Elizabeth Kier, Jeffrey Legro, Peter Katzenstein, and many others

^ Jalal Alamgir, India's Open-Economy Policy: Globalism, Rivalry, Continuity (London: Routledge, 2008)

来自维基百科

 

 


返回列表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