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从环卫工到上海大律师
作者:
日期:2017-01-13 09:37:52
内容:

站长的话:《知音》2017年第04期2月上半月版(上)发表《从环卫工到上海大律师:这21年我很拼》的励志文章,详细介绍了陈会平律师的人生奋斗历程。奋斗不息、进步不止的精神实在令人佩服。

陈会平
2010-09-21 16:59:31 编辑來源:互联网 繁體版 评论0
 
 
陈会平

陈会平,男,1975年2月生,安徽桐城人,律师,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复旦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读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中国商法。
初中毕业后,先后到安庆、马鞍山、上海等地务工,扫过马路,做过建筑工人,工作之余自学高中课程,并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专、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3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至今有十余年法律工作经历,为数十家大中型企业提供过投融资、兼并收购、银行保险、特许权转让等法律服务,具有深厚的法学功底与法律实务经验。
2002年脱产进入上海财经大学攻读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课程,在校期间被选举为研究生会副主席,并获光华奖学金一等奖和上海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生称号。
陈会平律师系资深保险法律专业人士,他在中国保险界率先提出建立保险赔案在线查询、保险创新产品专卖制度,有关这方面的论文分别发表在《中国商业保险》 2007年第2期和《上海保险》2006年第10期上,特别是赔案在线查询制度,作为中国大地保险的成功经验在保险界得到推广,已经成为行业服务特色之一,受到了保险客户的一致好评。他还在国内率先提出建立国有企业独立董事竞选制度,这方面的论文发表在《安徽法学》2004年第2期上。 他也是较早提出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人士之一,有关这方面的论文发表在《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4年第6期上,这些建议或观点受到广泛关注,并在实践中逐步得到应用。
陈会平律师致力于中国商法研究,先后在《保险研究》、《中国保险》等刊物上发表论文等作品二十余篇,参编著作一部,其中《试论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试论建立保险创新产品专卖制度》、《以修理代替金钱赔付的车险理赔模式探析》等论文有比较大的影响。
陈会平律师现供职于德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主要科研成果
1.《环境责任保险所涉法律关系分析》,载《保险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2004年第6期。
2.《析借用身份证投保案中的法律问题》,载《保险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2006年第11期。
3.《论遗嘱变更受益人的法律效力》,载《上海保险》(全国金融保险类核心期刊)2003年第8期。
4.《保险代位权可以对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吗?》,载《上海保险》(全国金融保险类核心期刊)2004年第9期。
5.《以修理代替现金赔付的车险理赔模式探析》,载《上海保险》(全国金融保险类核心期刊)2006年第5期。
6.《试论建立保险创新产品专卖制度》,载《上海保险》(全国金融保险类核心期刊)2006年第10期。
7.《<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与特点》,载《经济与法》(法律类核心期刊)2003年第12期。
8.《试论在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载《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6期。
9.《无法找到第三方时车险理赔探析》,载《中国保险》2006年第6期。
10.《两岸交强险主要条款比较》(合作),载《中国保险》2006年第8期。
11.《从中福实业公司担保案论〈公司法〉第六十条第三款之解释》,载《安徽法学》2003年第6期。
12.《对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几点设想》,载《安徽法学》2004年第2期。
13.《论离婚、再婚对保险受益人效力的影响》,载《中国商业保险》2004年第5期。
14.《用体验经济的管理思想提升服务水平》,载《中国商业保险》2007年第2期。
15.《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性质评“茂炼转债”事件》,载《贵州法学》2004年第9期。
16.《独立董事制度的功能定位》(合作),载《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论文集》(广州),2003年12月。
17.《积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质量保证保险》,《中国保险报》征文,获三等奖。
18.《寿险营销法律制度探析》,载《中国商业保险》2005年第6期。
19.《论经济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趋势》,2006年3月1日载《经济法网》。
20.《析借用身份证投保案中的法律问题》和《论遗嘱变更受益人的法律效力》被黎宗剑主编的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7年出版《保险案例汇编》收录。

来自http://baike.wangchao.net.cn/detail_%25E9%2599%2588%25E4%25BC%259A%25E5%25B9%25B3.html

打工十年考研梦圆
新安晚报     2002-08-02 08:24

  中安网8月2日讯  一夜之间,陈会平在桐城成了“名人”。这些天,他怀揣着上海财经大学发来的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正在为上学作准备。在此之前,陈会平的身份是一名没有读过一天高中的普普通通的打工者。

家住桐城龙眠山中的陈会平,1992年在参加了中考后就随同村里的人来到安庆市打工。刚开始,陈会平干的是马路清洁工,每月百十来元收入。3个月后,他投奔了在马鞍山一家建筑公司里当民工的哥哥,在工地上做起了小工。

在哥哥的劝说下,陈会平到马鞍山一家小公司学习无线电维修。在这家公司里,脑瓜灵活的陈会平不仅学会了无线电维修,还把电脑打字学会了,这为他跳槽铺平了道路。他在马鞍山一家电脑公司当起了采购员,兼职做打字员。

一次偶然的机会给陈会平很大触动。1993年底,他在繁华的南京珠江路上看到一位60多岁的老人拿着一份英文说明书,流利地向顾客介绍一部照相机的功能和使用方法。“自己活到60岁的时候还能干些什么?”在回马鞍山的火车上,陈会平痛恨自己过早地放弃了学业,深切地意识到读书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顶住各方的压力,陈会平走上了自学道路,报考法律专业。第一次参加自考,他就通过了两门,这给他增添了自信。1996年5月,陈会平拿到了法律专科文凭。1999年5月,陈会平顺利拿到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文凭。同年5月,他又拿到了全国律师资格。在攻克了英语这条“拦路虎”后,陈会平两次向研究生这一新高度发起冲击。今年7月2日,他终于拿到了上海财经大学发来的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与一般打工者不同的是,陈会平打工挣钱与自学成才两不误。在打工期间,他多次跳槽,曾经有一段时间还回到家乡学驾驶。而他的勤奋好学精神以及业务能力,让公司老板都对他刮目相看,及至从推销员被提升为一家销售钢材的公司办公室主任。陈会平很自信地说,他所挣的钱现在可以在桐城市城关购置一套商品房,娶个媳妇,再开一家专卖店,但他没有这样做,他对自己有了更高的人生目标与追求。在陈会平的努力下,他与哥哥合伙在家乡为父母建起了一幢三层小楼房。

通过深入采访,记者走进了陈会平的世界,发现他所走过的道路,许多打工者都在走着。惟一不同的是,陈会平身上有一股与生俱来的自信心,而多年打工经历磨砺出的执着更为他的自信添上“起飞的双翼”。(详细报道请见本报明日《焦点新闻》版)(杨华本报记者吴德高)

来自百度快照

 


    陈会平 (律师) 编辑

陈会平,男,1975年2月生,安徽桐城人,律师,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复旦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商法。

中文名
    陈会平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地
    安徽桐城
出生日期
    1975年2月
性    别
    男

目录

    1 基本信息
    2 主要论文

基本信息
编辑
陈会平律师1998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至今有十余年法律工作经历,是资深企业法律服务专家,曾为数十家大中型企业提供投融资、兼并收购、银行保险、特许权转让等法律服务。工作服务的主要单位或客户有:中国光大银行、光大证券、中国大地保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信达保险、幸福保险、招商银行、华美达酒店管理集团、环迅支付、重庆商业银行、上海中金钢铁交易中心等。
陈会平律师系上海保险学会会员,资深保险专业人士,他在中国保险界率先提出建立保险赔案在线查询、保险创新产品专卖制度。特别是赔案在线查询制度,作为中国大地保险的成功经验在保险界得到推广,已经成为行业服务特色之一,受到了保险客户的一致好评。他还在国内率先提出建立国有企业独立董事竞选制度, 他也是较早提出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人士之一,其论文《试论在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受到广泛引用。
陈会平律师致力于中国商法特别是保险法的研究,先后在《保险研究》、《中国保险》、《中国保险报》、《上海保险》、《现代广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编著作一部,其中《试论在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试论建立保险创新产品专卖制度》、《疫苗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及其路径选择》等论文有比较大的影响。
陈会平律师现供职于瀛泰锦达律师事务所。
主要论文
编辑

1.《环境责任保险所涉法律关系分析》,载《保险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2004年第6期。
2.《析借用身份证投保案中的法律问题》,载《保险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2006年第11期
3.《论遗嘱变更受益人的法律效力》,载《上海保险》(全国金融保险类核心期刊)2003年第8期。
4.《保险代位权可以对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吗?》,载《上海保险》(全国金融保险类核心期刊)2004年第9期。
5.《以修理代替现金赔付的车险理赔模式探析》,载《上海保险》(全国金融保险类核心期刊)2006年第5期。
6.《试论建立保险创新产品专卖制度》,载《上海保险》(全国金融保险类核心期刊)2006年第10期。
7.《<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与特点》,载《经济与法》(法律类核心期刊)2003年第12期。
8.《试论在我国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载《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年第6期。
9.《无法找到第三方时车险理赔探析》,载《中国保险》2006年第6期。
10.《两岸交强险主要条款比较》(合作),载《中国保险》2006年第8期。
11.《从中福实业公司担保案论〈公司法〉第六十条第三款之解释》,载《安徽法学》2003年第6期。
12.《对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几点设想》,载《安徽法学》2004年第2期。
13.《论离婚、再婚对保险受益人效力的影响》,载《中国商业保险》2004年第5期。
14.《用体验经济的管理思想提升服务水平》,载《中国商业保险》2007年第2期。
15.《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性质评“茂炼转债”事件》,载《贵州法学》2004年第9期。
16.《独立董事制度的功能定位》(合作),载《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论文集》(广州),2003年12月。
17.《积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质量保证保险》,《中国保险报》征文,获三等奖。
18.《寿险营销法律制度探析》,载《中国商业保险》2005年第6期。
19.《论经济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趋势》,2006年3月1日载《经济法网》。
20.《析借用身份证投保案中的法律问题》和《论遗嘱变更受益人的法律效力》被黎宗剑主编的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7年出版《保险案例汇编》收录。
21.《责任保险第三者索赔权问题探析》,载《上海保险》2010年第8期。
22.《试论产品代言责任保险的开发》,载《上海保险》2011年第1期。
23.《产品代言连带责任的法律适用--兼与杨立新教授商榷》,载《现代广告》(中国新闻传播类核心期刊)2011年第11期。
24.《疫苗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及其路径选择》,载《保险研究》(全国中文类核心期刊)2011年第6期。

来自http://baike.baidu.com/subview/3288770/12977389.htm#viewPageContent

陈会平的微博

http://weibo.com/cnhoping?refer_flag=1001600001_&is_all=1

陈会平的博客


返回列表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