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上网很容易 翻墙需谨慎(旧文新登)
作者:齐齐哈尔新闻网记者 尚隈
日期:2015-08-13 17:22:53
内容:

 时至今日,互联网发展迅速,基本实现了无国界交流,但由于种种原因,国内网络用户目前无法登录Facebook、Youtube、Twiiter等国外网站,但其中部分用户又有这个需求。一些嗅觉灵敏的人从中发现商机,有偿提供翻墙服务,即直接或者通过一定的手段浏览境外网页,这项服务受到很多网虫们的拥趸。但要注意,浏览网页的同时,别触到法律的“高压线”。

翻墙已成为部分人的需要

市民小吴经常在网上购物,这两年网络越来越发达,而小吴认为与其依赖淘宝、拍拍等购物网站的全球购,让他们赚差价,还不如自己亲自去外国的购物网站直接买。但是,很多国外的卖家需要用Twiiter与买家联系,在朋友的建议下,小吴在网上购买了翻墙软件。翻墙经验老道的小吴跟记者说“选择翻墙的服务器也是很重要的,日本和美国的很稳定,但日本的速度快。” 刚毕业的大学生小刘因为很多同学都选择去国外继续学习深造,只能靠 skype进行网络聊天和网络语音。于是,小刘在淘宝只花了几元钱购买了美国ssh服务器代理。在浏览网站的的同时,会出现一些不良信息。国外的网络监管松懈,什么话都可以说,像这种事也只能靠自己屏蔽了。

国内网站可随意购买IP代理

在淘宝首页搜索框中分别输入代理IP、proxy、ssh ,能搜出不少提供翻墙服务的卖家。记者随机选择一家店铺进行询问,卖家答应提供测试账号,可免费试用1 小时。虽然试用时间很短,速度确实很快,而这些网页的内容也让人“大开眼界“。该卖家的成交记录显示:卖家30天内售出77件,评价详情中一片溢美之词。

浏览网页也要小心违法

那么,翻墙登录境外网页和提供“翻墙”服务是否违法?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记者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条文。《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不良信息;如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对提供翻墙服务的卖家而言,《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规定的惩罚措施更重。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

齐齐哈尔新闻网记者 尚隈

来自http://news.gmw.cn/newspaper/2013-05/20/content_13852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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