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美国网站或任意出售浏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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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25 09: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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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参议院废除最严互联网隐私规定,网络服务商或可未经同意就出售浏览数据

 

美国参议院通过法案,允许互联网公司不经允许分享个人浏览记录。
美国参议院这项废除隐私规定的议案,仍待众议院通过及美国总统签署方能生效。摄:Mark Wilson/Getty Images

 

互联网服务商有没有权利出售用户的网页浏览记录?去年10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通过的“史上最严”隐私规定,要求互联网服务商必须得到用户同意后才能分享用户浏览记录、并明确相关信息的使用范围。不过,3月24日美国参议院却以50比48票的2票之差废除这一隐私规定。

FCC 的隐私规定尽管已经颁布,但还未完全生效,而根据《国会审查法案》(Congressional Review Act),国会有权废除行政机构在近期推出的法规。因此本次参议院废除隐私法规的议案,如果能在之后获得众议院的通过和总统签署,则足以令 FCC 隐私规定胎死腹中。这也意味着,网络服务商们在未获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收集用户浏览数据等敏感资料并售予广告商。

更令人担忧的是,《国会审查法案》还规定,一旦行政机构的法规被废除,即便国会的态度已发生转变,该行政机构也不得推出类似法规。因此, FCC 很难再推出类似隐私规定。

不过,总统特朗普上台后,FCC 已由民主党占多数变为共和党主导,决策机构对隐私法规的态度也已经转变,未来几年内提出类似规定的可能性本就不大。共和党出身的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新任主 席 Ajit Pai 就明确反对这项隐私法规,更已停止执行法规中要求互联网服务商采取“合理”步骤保护消费者信息免于盗窃和信息泄露的数据安全规定。

出售用户浏览数据以吸引广告用户是互联网服务商的重要盈利途径。去年隐私法规在去年10月获得通过后,一些互联网企业就曾大力反对,并透过游说团体 影响相关政策。参议院表决结果出炉后,游说团体 NCTA 就表示欣赏,认为 FCC 隐私规定“否认消费者网络隐私保护连贯性、有违竞争中立”。

不过,参议院的这项表决也激起巨大争议。

致力于开放自由网络的民间机构 Access Now 资深法务经理 Nathan White 认为,参议院的决议有利于大公司利益但损害普通人的权利和公民自由。他呼吁众议院议员站在消费者立场反对撤销隐私法规的议案。

你家的宽带提供商能知道你每天何时起床──无论是通过了解你每个早晨上网检查天气和新闻的时间,还是透过你家的连网服务。这些服务商还能即刻知道你是否干 净不适──假设你决定像大多数人一样上网快速核对你的症状。事实上,你的宽带服务商对你的健康和你对疾病的反应比你愿意分享给医生的还多。

民主党参议员 Richard Blumenthal 也指出,这一决议是对消费者权利、隐私的直接攻击。

共和党参议员 John Cornyn 则声称,隐私法规“损害了创造工作机会的人并扼杀经济增长”,意味着“政府在挑选成功者和失败者”,属于奥巴马政府在结束任期前的恶政。

目前,废除法规的决定已提交众议院审议。由于共和党主导的众议院整体对废除隐私法规持正面态度,除非总统特朗普动用否决权,否则该法规的废除只是时间问题。

 

90000
包括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在内的多个团体在参议院投票表决前向国会递交了近90000人的签名,呼吁议员保护互联网隐私。

 

来自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70324-dailynews-browsing-history-per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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