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世界那么大,“翻墙”看看需谨慎
作者: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日期:2017-01-05 15:54:58
内容:

原题:检察官提醒:世界那么大,“翻墙”看看需谨慎

  “翻墙”是什么?

  所谓翻墙,是指绕过相应的IP封锁、内容过滤、域名劫持、流量限制等,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境外公司曾发布几款突破网络封锁以访问海外敏感网 站或邮件的翻 墙软件。 世界那么大,好想“翻墙”去看看。但不知道会不会违法呢?“翻墙”需谨慎,一不小心会违法的。你看下面这两个案例就明白了。

  1、 “翻墙”上Facebook 外企工作的于梅在工作中认识了一位美国男士杰克,两人感觉良好,有意发展恋情,奈何杰克两周后就回了美国,两人只能靠skype进行网络聊天和网络语音。 为 了对男友的生活动态有更多了解、进行更多互动,于梅咨询朋友后,从淘宝上搜索挑选了一个提供“翻墙” 服务的卖家,费用为 10元/月。卖家称服务器在美国,并手把手教会于梅如何安装使用。于是于梅“翻墙”上了Facebook,这就让她省了不少钱,于梅乐开了怀,“速度很 快,而且很稳定,我告诉了几个国内的朋友,他们都高兴得了不得。”

  2、 ”翻墙“到境外网站造谣 2014 年7月28日,莎车县发生一起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造成无辜群众37人死亡,13人受伤,31辆车被打砸,其中6辆被烧。处置过程中,击毙暴徒59人, 抓捕涉案人员215人,缴获“圣战”旗帜以及大刀、斧头等作案工具。正当全疆各族干部群众沉浸在悲痛之中,强烈谴责暴恐犯罪时,国外网络上却出现一篇与事 实严重不符的所谓“新闻报道”,捏造骇人听闻的细节,故意煽动民族仇恨。这篇“新闻”颠倒黑白混淆视听,是不折不扣的谣言,造成了十分严重的不良影响。该 谣言最初从乌鲁木齐市发出,系网民通过“翻墙”手段发送至境外网站。8月6日,公安机关查明情况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普 法讲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 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 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第 二十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 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说”翻墙 “造谣、浏览国外色情网站、还是不经意浏览到邪教网站等,都很有可能违法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那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关 于登陆facebook等是否违法,请参照上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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