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党国,你不能这样胡闹!
作者:中华之鹰
日期:2020-03-01 23:45:44
内容:

请各位同胞积极依法参政议政,为国分忧。

我仅代表我本人,坚决反对本条例!原因:

1、针对中国汉族的计划生育没有废除,生孩子被罚款、被开除的比比皆是,而且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世界范围内蔓延,这个时候允许外国人来华永久居留十分不合适。

2、中国自古以来就不是移民国家,你们编写的这个外国人永居条例限制太少,门槛太低,漏洞过多,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就是变相的移民条例。没开放计划生育之前,就蠢蠢欲动做起了移民勾当?我无法理解这种荒唐行为背后的合理性、合法性。中国是中国人自己的国家,不需要任何外国人来添乱。

3、奉劝某些单位和个人一句:不要做汉奸,不要做千古罪人,不要做卖国贼,不要吃里扒外。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虽为一介小民,但我自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因此对汉奸、叛徒十分不齿。希望有关领导能够认清现实,不要做错误的决定,不要害了十三亿中国人,不要被永远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为了劳动力短缺,为了投资移民,咱们也不能要,要不然牺牲咱们两代人搞的计划生育还有什么意义?

看看欧洲社会被难民移民潮搞的一团糟,美国特朗普都反对移民推出限穆令。

咱们一手抓计划生育毫不放松,一手又要立法引进移民两手都要硬,计划生育还是基本国策写在宪法里,这政策不冲突的吗,逻辑上也不自洽啊?所以既然给权利让咱们表达意见了,给说话的权力了, 一定要充分利用起来,表达自己的心声。

牺牲咱们的生育权力节省的社会资源不能让渡给外国人啊,而且国家法律规定对外国人是不搞计划生育的,可以随便生,这对国人也不公平啊。想想汶川大地震的失独家庭 ,看看上海众多失独家庭 那些老人晚年的悲惨境遇,就是当初不让他们多生一个,哪怕一个,才把家庭搞的这么脆弱,经不起一点闪失。

现在又要给引起移民作法律铺路,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不管出发点是什么原因,都说服不了失独家庭和计生家庭的。有的地方还把失独家庭列为不稳定因素,是维稳对象。

这公平吗?坚决反对。

如果说缺结构性劳动力,国内好多人无法就业,可以对无法就业的人加强职业培训。如果说缺乏高级智力人才,可以想办法吸引国人留学国外庞大的精英人才回国服务。如果说缺乏资金,可以想办法把投向一路一带沿线国家的资金转投国内。

因为国内资金过剩,产能过剩才想着搞一带一路转移国内过剩的生产力和富裕资金去沿线国家的呀。从那个方面说引进移民都不是好办法。是对华夏民族犯罪,对不起两代人被强制计划生育,牺牲生育权的公民节省的社会资源。

希望大家都去踊跃提出自己的建议,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事在人为、成事在天。

争取最好的结果,努力了就不后悔,不能灰心,要有信心。想起前两年,清真食品立法,已经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眼看就要上人代会审议了,即将出壳时,在一片反对声中,黯然撤案,现在已成为废案,连带也废除了地方搞的八省区清真食品认证联盟,印证了坚持就是胜利的岸例。

因为世俗国家为某一个宗教徒以国家名义单独立法,将侵蚀世俗社会的肌体,违反国家是马克思无神论为指导的根本原则,此例一开,后患无穷,在民众的呼吁声中,高层也意识到潜在的危害,果断叫停此立法,顺应民意,赢得人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官方链接:http://zqyj.chinalaw.gov.cn


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居留的期限不受限制。


   在中国境内的永久居留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


反对建议: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在中国境内居留的期限不受限制。(建议改为永久居留外国人在境内的居留期限要改为每三年审查一次是否符合合法居民的条件,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秩序。)


外国人有家庭团聚需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一)配偶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者永久居留外国人,婚后已在中国境内与配偶共同生活五年……


反对建议:

(一)建议:详细调查其配偶的政治背景、宗教信仰,凡是有基督教、天主教及伊斯兰教信仰背景的一律不得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建议修改为暂住证而非永久居留资格,限制子女数量,不得超过2名。

建议修改为暂住证而非永久居留资格,限制数量,不得超过2名。


    第十八条 外国人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条件,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的,其配偶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同时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反对建议:同十七条,改为暂住证,同时限制子女及老人居留数量,不得超过2名。


    第十九条 外国人因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反对建议:

删除这条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就居留中国境内,中国是神圣的土地,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拿个理由就可以永久居留的,这个正当理由需要居留中国的条例未免太过草率,坚决反对洋垃圾随便居留中国。




第三章 审批和管理



      第二十条 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应当向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信息,提交本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符合规定的照片和申请材料,按规定接受面谈,并留存指纹等人体识别信息。



      依据本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申请永久居留资格的,不受居留地限制,并可以直接向国家移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反对建议:需要留存指纹、血液样本和无传染病(包括艾滋病、麻风病、淋病及其它类型传染病)等人体识别信息。要根据居留地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申请,有犯罪记录的驱逐出境。



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可能对公共卫生造成重大危害的其他传染病”请明确哪些传染病!艾滋病算不算!?


    第二十七条 永久居留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留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


反对建议:建议实际居留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被取消永久居留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反对建议:外国人被取消永久居留资格的,永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第四十条“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中应明确数量,一家一套还是每个家庭成员名下都可以有一套?


第四十一条中“在中国境内居留但未工作的”,不应剥夺永久居住权利吗?


     第四十一条 永久居留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的,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在中国境内居留但未工作的,可以按照居留地相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反对建议:外国人未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应不得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公民的福利保险都是通过大家努力共同创造的,不是天上掉馅饼。中国没有义务养懒汉闲汉。




第四十七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配合信息核查工作……




反对建议: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驱逐出境,罚款金额视其违规违法情况而定,不低于5万至100万元。


以上为建议反馈时间截止于2020年3月27日前,请各位同胞积极反馈建议,文中反对建议仅供参考,群策群力提出更好的反对建议。




以下为有关链接: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或者中国法律服务网(www.12348.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司法部立法一局(邮政编码:1000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以含有《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的标题



将您的意见发送至:






YJJL2020@chinalaw.gov.cn




反对建议参考:


第一:孩子超过两个的不能取得永久居留权,只允许申请暂住证,并每年审查一次;


第二:以外商投资人为申请条件的,在中国投资额必须超过1亿元,而不是原规定的一千万,且需要产生连续5年以上每年1000万以上的税收(原无规定,只规定投资超三年);


第三:必须取中国名字,取名原则根据中国的姓名规则。姓氏以国籍地(地区)别称为准,名字可以自行安排;


第四:永久居留权有效期10年,到期需重新申请。


第五:中国是神圣的土地,不是什么人都可以随便拿个理由就可以永久居留的,第十九条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居留中国的条例未免太过草率,坚决反对洋垃圾随便居留中国。


第六:设置语言关,其汉语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或以上才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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