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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部分香港人反对《逃犯条例》修订?

时间:2019-06-09  来源:观察者  作者:王若愚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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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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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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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会
考虑机关 香港立法会
立法历史
法案公布日期 2019年3月29日
呈交者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
首读 2019年4月3日
相关法例
逃犯条例Qud免费翻墙网
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
现状:未决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俗称“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交香港立法会审议的一法律草案,以有法律基础向中国大陆澳门台湾等司法管辖区移交嫌疑人和进行法律协助。此提案源于潘晓颖命案,现时香港法律无法向台湾移交疑犯,同时特区政府宣称原有逃犯移交条例不包括中国大陆及澳门亦是“法律缺陷及漏洞”。获得通过后的法例将会以行政长官就单一个案件提交的方式移交被告,移交控罪除谋杀罪误杀罪外,也涵盖贿赂、欺诈出入境当局等30多项可判监7年或以上之控罪[1][2],香港政府亦可协助中国大陆等地冻结没收在港财产[3]。草案甫经提出,便招致社会各方质疑和关切香港作为独立司法管辖区的独立性或遭削弱,大律师公会、律师会、多个宗教团体声明反对修例包括引渡至大陆[4]Qud免费翻墙网

2019年4月3日,该草案于香港立法会完成首读[5]。4月17日,新成立的法案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6]。5月6日,民主派建制派陈维安秘书长领导的立法会秘书处杯葛下召开法案委员会会议,并进入选举主席程序。涂谨申获选为法案委员会主席,公民党郭荣铿则获选为副主席[7]。5月20日,特区政府要求立法会绕过法案委员会,在6月12日直上大会审议条例[8],引发6月9日游行示威抗议,有40多间小店罢市响应[9]Qud免费翻墙网

台湾方面,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称在命案发生后已用尽一切努力处理,然而台方向港方提出3次司法请求,港方均不回应。有香港政府官员表示透过港台协进会台港策进会提出商讨逃犯移交事项,双方已几次书信往来交流过[10]。陆委会担忧将来台湾人赴港恐重演李明哲事件,强调如果香港修法导致在港台湾人被威胁移送到中国大陆台湾政府不会同意移交陈同佳,亦不排除对香港发旅游警示[11]。此外,美国英国加拿大政府及国际商会、团体也相继表示关切修法[12],担心修法后恐将使得相关国家在港国民被移送到人权状况有争议的中国大陆,导致个人人权、人身安全受到威胁[13][14]。其中,欧盟向香港特首发外交照会抗议修例[15]Qud免费翻墙网

香港中联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则先后表达对修订《逃犯条例》的支持,当中中联办发出紧急通知,召集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在5月17日到中联办于西环的办公地点接收“重要指示”,要求各界全力支持香港政府,又呼吁“爱国阵营”(即香港建制派)制造支持政府的舆论声势,包括在报章发“懒人包”卖广告、撰文、街边宣传等[16]Qud免费翻墙网

背景

法律背景

根据英国外交部解密档案,英国在1992年为香港制订引渡协议及现行《逃犯条例》时,强调“只与司法制度、刑罚制度、人权状况达标的政府建立引渡关系”,即使香港主权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后,此等必要人权标准仍然适用[17]。英方立法原意并不视没有订立引渡协议为“漏洞”,有研究认为这表示了英方忧虑引渡及不信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此外,中方在1988年亦向英方承认引渡等法律未发展完善,建议实施初期只限于民事和商贸合作方面[18][19]。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生效前夕,英方关切港府试图与内地达成引渡协议一事。英国外交大臣国会报告,期望任何结果应完全符合《香港基本法》 和香港司法程序;已向中国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表明观点,即任何安排必须使得所有有关人士都能接受。英国国会表达了对于港府这一诉求的同情,并且认为外交部 的要求在某种程度上有其局限。对于这一高度敏感且具争议的议题,国会建议,外交部应对引渡协议产生浓厚兴趣,并鼓励双方确保任何协议都有适当的保障措施, 防止人权受到侵犯。[20]Qud免费翻墙网

1997年以来,香港和中国大陆警方曾经互有通报在各自司法管辖区受到强制措施的陆港居民情况。大陆警方应港府请求,于境内通缉抓捕嫌疑人,并以驱逐出境方式向香港警方移交了约170名嫌疑人。[21]香港较少向大陆移交嫌疑人,例子有2008年持美国绿卡之前八九学运领袖周勇军,被港方驱逐出境至深圳[22]Qud免费翻墙网

2019年6月4日六四事件三十周年当日,英国人权组织香港观察(Hong Kong Watch)创会成员、曾在香港主权移交前夕担任英国外交大臣聂伟敬在《南华早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逃犯条例》修订是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的承诺。他亦表明当年中英谈判时双方代表皆有意识地在中港两地法制之间建立鸿沟,强调法例是提供了防火墙,而不是存有“漏洞”[23]Qud免费翻墙网

台湾命案

2018年2月17日,台湾发生潘晓颖命案。受害者潘晓颖与疑犯陈同佳均为香港人,两人以情侣关系在台湾旅游。案发当日,他们在酒店因女方怀有第三者胎儿而争执,男方勒毙女方后,将尸体装入行李箧并弃置在台北捷运竹围站周边草丛。其后,陈同佳独自返回香港,而受害者的亲戚因联系不到潘晓颖,而向香港警方报案[24]Qud免费翻墙网

香港警方调查发现,陈同佳返港后曾用女方提款卡提取现金。同年三月,警方以涉嫌盗窃罪拘捕陈同佳[25]。陈同佳在盘问中承认杀害女友及弃尸[24]Qud免费翻墙网

由于香港与台湾并无司法互助安排或移交逃犯协议,而且现有《逃犯条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不适用于香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部分”(中华民国政府统治之台澎金马被香港特区法律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之间的移交逃犯及相互法律协助要求,因此香港政府无法以相关条款引渡疑犯陈同佳至台湾受审。然而有政党提出以“日落条款”方式修订《逃犯条例》,只针对处理台湾杀人案,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有关建议并不可行,政府不会接受。[26]此外,该案件是发生在香港以外之地方,律政司无法以谋杀罪或误杀罪控告疑犯,只以盗窃罪及洗黑钱罪检控[27]。虽然香港对谋杀案没有域外司法管辖权,但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153P条,香港永久居民在境外性侵犯儿童,例如嫖雏妓和非礼儿童,可在香港被起诉[28]。2007年,一钢琴教师因在广州非礼未成年学生,而在香港被判监4年[29]。2011年,一孤儿院创办人因在云南非礼及与未成年院友性交,而在香港被判监8年[30][31]Qud免费翻墙网

2019年2月,香港政府召开记者招待会,宣布提交修订《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坊间一般通称为逃犯条例修订。Qud免费翻墙网

内容

该条例草案旨在:Qud免费翻墙网

修订《逃犯条例》,以使凡香港与任何其他地方就一般性质的移交安排所没有涵盖的特定情况作出特别移交安排,该条例即适用Qud免费翻墙网

于有关安排;订定就特别移交安排而言,由香港作出的移交所涵盖的罪行范围,限于 37 项现时适用于一般性质的移交安排的罪行 ( 仅以该等罪行于该条例中现有的描述为基础 );以及订定按照属订明安排的移交安排认证的文件,须当作已妥为认证;修订《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以使该条例适用于香港与任何其他地方之间的协助 请求;以及订定以下事项:协助请求如关乎香港与任何其他地方双方之间所作出,并属订明安排的相互法律协助安排所涵盖的刑事事宜,只可依据该等安排提出。Qud免费翻墙网

修订《逃犯条例》

现时——Qud免费翻墙网

(a) 任何移交逃犯安排 (移交安排 ),如非香港与中国其他部分作出者,均可根据《逃犯条例》予以执行;及Qud免费翻墙网

(b) 为执行该等安排,必需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逃犯条例》第 3 条作出命令 (第 3 条命令 ),以使《逃犯条例》就该等安排而适用。Qud免费翻墙网

1.草案第 3 条修订《逃犯条例》第 2(1) 条,以区分以下两类安排——Qud免费翻墙网

(a) 一般性质的移交安排——就该等安排而言,关乎中国其他部分的例外情况予以保留 ( 见经修订的移交逃犯安排的定义 );及Qud免费翻墙网

(b) 关乎藉任何现正生效的第 3 条命令实施的一般性质的移交安排所没有涵盖的特定情况的移交安排——就该等安排而言,关乎中国其他部分的例外情况予以取消 ( 见新订特别移交安排的定义 )。Qud免费翻墙网

现行条例第2(1)条节录

移交逃犯安排 (arrangements for the surrender of fugitive offenders) 指符合以下规定的安排—Qud免费翻墙网

(a) 适用于—(i) 香港政府及香港以外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其任何部分除外)的政府;或(ii) 香港及香港以外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其任何部分除外)并且Qud免费翻墙网

(b) 是为移交因涉及违反香港或该地方的法律的某些罪行而被追缉以作检控、判刑或强制执行判刑的人而作出的;Qud免费翻墙网

修订后会在该条下按笔划数顺序加入以下法条

特别移交安排 (special surrender arrangements) 指符合以下规定的安排——Qud免费翻墙网

(a) 该等安排适用于——(i) 香港政府及香港以外地方的政府;或(ii) 香港及香港以外地方;Qud免费翻墙网

(b) 作出该等安排,是为了在特定情况下,移交因涉及有关罪行而被追缉以作检控、判刑或强制执行判刑的一名或多于一名特定人士;而有关罪行是指符合以下两项者——(i) 属违反香港或该地方的法律的罪行;及(ii) 不属以下情况的罪行:就该罪行而言,本条例中的程序凭借根据第 3(1) 条作出而现正生效的命令适用于香港及该地方。Qud免费翻墙网

第2(1)条除此以外有其他语句上修改。Qud免费翻墙网

2.草案第 4 条在《逃犯条例》中加入新订第 3A 条,以订定机制,使《逃犯条例》就特别移交安排适用,而无需作出第 3 条命令或其他附属法例。就此等情况而言,由香港作出的移交所涵盖的罪行范围,限于只纳入《逃犯条例》附表 1 中 37 项 ( 而豁除其他 9 项 ) 现时所描述的罪行。纳入该等罪行仅以其现有的描述为基础,而当中 4 项进一步受到限制:在其关乎上述9 项被豁除项目的范围内,予以豁除。此外,有关罪行须属可循公诉程序审讯,并可就其判处超过 3 年的监禁或任何较重的惩罚者。另一方面,就一般性质的移交安排而言,透过第 3 条命令以使《逃犯条例》适用的现有制度 ( 包括涵盖的罪行 ),并无改变。Qud免费翻墙网

在第3条后加入新的第3A条如下Qud免费翻墙网

3A. 移交逃犯的特别安排

(1) 如已有就某人作出的特别移交安排,则就该人而言,本条例中的程序适用于香港及该等安排所涉及的香港以外地方,而如该等安排载有任何条文,以在该等程序之上,进一步限制可移交该人的情况,则该等程序适用时须受该条文所规限。Qud免费翻墙网

(2) 在符合第 (3) 款的规定下,如由行政长官发出或根据行政长官的权限发出的证明书 (证明书 ) 述明以下事项,则证明书是该等事项的确证——(a) 已有就某人作出的特别移交安排;及(b) 就该人而言,本条例中的程序适用于该等安排所涉及的香港以外地方,以及 ( 如适用的话 )该等安排载有条文,以在该等程序之上,进一步限制可移交该人的情况,而该等程序适用时须受该等条文所规限。Qud免费翻墙网

(3) 证明书须附有所提述的特别移交安排的文本。Qud免费翻墙网

(4) 凡就特别移交安排断定某罪行是否有关罪行——(a) 第 (5) 款取代第 2(2) 条而适用;及(b) 第 2(3) 条适用,犹如当中提述“第 (2) 款”之处,是提述“第 3A(5) 条”一样。Qud免费翻墙网

(5) 就本条例而言,如属以下情况,则任何人所犯的违反订明地方的法律的罪行,即属违反该法律的有关罪行——(a) 根据该法律,可就该项罪行判处超过 3 年的监 禁或任何较重的惩罚;及(b) 有关方面就该人的某行为而寻求移交该人到该地方,而假使该行为是在香港发生的话,构成该行为的作为或不作为即会构成符合以下说明的罪行——(i) 属指明的附表 1 罪行;(ii) 在香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及(iii) 在香港可就其判处超过 3 年的监禁或任何较重的惩罚。Qud免费翻墙网

(6) 在第 (5) 款中——指明的附表1罪行(specified Schedule 1 offence)指属附表1指明的任何类别的罪行,但以下罪行除外——(a) 该附表第 10、11、12、14、21、27、35、36或 40 项所描述的罪行;或(b) 该附表第 41、42、45 或 46 项所描述的罪行 ( 仅限于该项关乎 (a) 段所述的罪行时 )。

所谓附表一的罪行涵盖以下(于第3A(6)条明订豁免的9项罪行用黑体标出),需要注意的是,香港现时签订的长期移交协定中,并非全部涵盖《逃犯条 例》下的46项罪类。例如和芬兰的协定涵盖21项罪类;加拿大是27项 ;荷兰是30项;澳大利亚是31项;德国是46项 。附表1本身还有其他标号改动。Qud免费翻墙网

1. 谋杀或误杀(包括刑事疏忽导致死亡);构成罪行的杀人;意图谋杀而袭击。

2. 协助、敎唆、怂使或促致他人自杀。Qud免费翻墙网

3. 恶意伤人;残害他人;使人受到严重或实际身体伤害;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威胁杀人;不论是以武器、危险物或其他方式蓄意或罔顾后果地危及生命;与不法伤害或损害有关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4. 性罪行(包括强奸);性侵犯;猥亵侵犯;对儿童作出不法的性方面的作为;法定的性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5. 对儿童、有精神缺陷或不省人事的人作出严重猥亵行为。Qud免费翻墙网

6. 绑架;拐带;非法禁锢;非法关禁;买卖或贩运奴隶或其他人;劫持人质。Qud免费翻墙网

7. 刑事恐吓。Qud免费翻墙网

8. 与危险药物(包括麻醉药、精神病科药品,以及在非法制造麻醉药及精神病科药物时所用的先质及必需的化学品)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与贩毒得益有关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9. 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或金钱利益;盗窃;抢劫;入屋犯法(包括破启及进入);盗用公款;勒索;敲诈;非法处理或收受财产;伪造账目;与涉及欺诈的财产或财务事宜有关的任何其他罪行;与非法剥夺财产有关的法律所订的任何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10. 破产法或破产淸盘法所订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11. 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包括由高级人员、董事及发起人所犯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12. 与证券及期货交易有关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13. 与伪制有关的罪行;与伪造或使用伪造物件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14. 与保护知识产权、版权、专利权或商标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15. 与贿赂、贪污、秘密佣金及违反信托义务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16. 伪证及唆使他人作伪证。Qud免费翻墙网

17. 与妨碍或阻碍司法公正有关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18. 纵火;刑事损坏或损害(包括与电脑数据有关的损害)。Qud免费翻墙网

19. 与火器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20. 与爆炸品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21. 与环境污染或保障公众卫生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22. 叛变或于海上的船只上所犯的任何叛变性的作为。Qud免费翻墙网

23. 牵涉船舶或飞机的海盗行为。Qud免费翻墙网

24. 非法扣押或控制飞机或其他运输工具。Qud免费翻墙网

25. 危害种族或直接和公开煽惑他人进行危害种族。Qud免费翻墙网

26. 方便或容许任何人从羁押中逃走。Qud免费翻墙网

27. 与控制任何种类货物的进出口或国际性资金移转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28. 走私;与违禁品(包括历史及考古文物)的进出口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29. 关乎出入境事宜的罪行(包括以欺诈方式取得或使用护照或签证)。Qud免费翻墙网

30. 为了经济收益而安排或方便任何人非法进入某司法管辖区。Qud免费翻墙网

31. 与赌博或奖券活动有关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32. 与非法终止怀孕有关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33. 拐带、遗弃、扔弃或非法羁留儿童;涉及利用儿童的任何其他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34. 与卖淫及供卖淫用的处所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35. 涉及非法使用电脑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36. 与财政事宜、课税或关税有关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37. 与从羁押中非法逃走有关的罪行;监狱叛乱。Qud免费翻墙网

38. 重婚。Qud免费翻墙网

39. 与妇女及女童有关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40. 与虚假或有误导成分的商品说明有关的法律所订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41. 与管有或淸洗从触犯本附表所述任何罪行所获的得益有关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42. 阻止逮捕或检控曾犯或相信曾犯本附表所述罪行的人。Qud免费翻墙网

43. 任何人可因其而根据多边国际公约被移交的罪行;由国际组织的决定所订定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44. 串谋犯欺诈罪或串谋诈骗。Qud免费翻墙网

45. 串谋犯或以任何种类的组织犯本附表所述的任何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46. 协助、敎唆、怂使或促致他人犯本附表所述的罪行,或(作为犯本附表所述罪行的事实之前或之后的从犯)煽惑他人犯本附表所述的罪行,或企图犯本附表所述的罪行。Qud免费翻墙网

3.草案第 5 条修订《逃犯条例》第 10(4) 条,以使该条既适用于一般性质的移交安排,亦适用于特别移交安排。Qud免费翻墙网

现行条例第10(4)条

负责交付拘押的法院就该名被逮捕的人行使第(3)款所授予的权力时,须顾及订明安排的条款中为该目的而指明的限期(如有的话),而— (a) 该等订明安排的条款是在根据第3(1)条就该等安排而作出的命令内叙述或载录的;及 (b) 就该人作出的移交要求是依据该等订明安排而提出的。Qud免费翻墙网

修订后的该条

负责交付拘押的法院就该名被逮捕的人行使第(3)款所授予的权力时,须顾及就该人提出的移交要求所依据的订明安排的条款中为该目的而指明的限期 ( 如有的话 )Qud免费翻墙网

4.草案第 6 条在《逃犯条例》第 23 条中加入新订第 (2A) 款,以订定按照《逃犯条例》第 2(1) 条所界定的 “订明安排” 认证的文件,就根据《逃犯条例》提起的任何法律程序而言,须当作已妥为认证。Qud免费翻墙网

现行条例第23(2)条Qud免费翻墙网

如任何支持文件或其他文件—

(a) 看来是由发出该文件的订明地方的法官、裁判官或人员所签署的;及Qud免费翻墙网

(b) 看来是由该地方的主管当局盖上正式印鉴的,即须当作已妥为认证。

修订后会在该条之后加入新的第23(2A)条如下Qud免费翻墙网

此外,任何支持文件或其他文件,如看来是按有关订明安排所订的方式而签署、核证、盖印或以其他方法认证的,即须当作已妥为认证。

修订《刑事互助条例》

现时,任何相互法律协助的安排,如非香港与中国的任何其他部分作出者,均可根据《刑事互助条例》予以执行。Qud免费翻墙网

1.草案第8条修订《刑事互助条例》第2(1)条(见经修订的相互法律协助的安排的定义),而草案第 9 条则废除《刑事互助条例》第3(1)条,以取消关乎中国其他部分的例外情况。Qud免费翻墙网

现行条例第2(1)条有关内容

相互法律协助的安排 (arrangements for mutual legal assistance)指 ——Qud免费翻墙网

(a)适用于 —— (i)香港政府与香港以外地方的政府(中央人民政府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的安排;或(ii)香港与香港以外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他部分除外)的安排;及 (由1999年第71号第3条修订)Qud免费翻墙网

修订后删除了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句如下

相互法律协助的安排 (arrangements for mutual legal assistance)指 ——Qud免费翻墙网

(a)适用于 —— (i)香港政府与香港以外地方的政府的安排;或(ii)香港与香港以外地方的安排;及 (由1999年第71号第3条修订)Qud免费翻墙网

废除的第3(1)条Qud免费翻墙网

本条例不适用于香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其他部分之间在刑事事宜上的协助的提供或取得。 (由1999年第71号第3条修订)

2.草案第 10 条在《刑事互助条例》第 8 条中加入新订第 (3) 款, 以订定以下事项:如某刑事事宜是双边相互法律协助的安排 ( 属《刑事互助条例》第 2(1) 条所界定的 “订明安排” 者 ) 所涵 盖的,则关乎该事宜的协助请求,只可依据该等安排提出。Qud免费翻墙网

在第8(2)条以后加入的第8(3)条Qud免费翻墙网

如——

(a) 由香港以外某地方根据第 (1) 款提出的请求,关乎某刑事事宜,而就该刑事事宜而言,本条例凭借根据第 4(1) 条作出的有效命令,适用于香港与该地方之间;及Qud免费翻墙网

(b) 有关订明安排,是由香港与该地方双方之间作出的相互法律协助的安排,则该项请求只可依据有关订明安排而提出。

前期公众咨询

2019年2月14日至3月4日,保安局就草案展开为期20日的公众咨询,据保安局称,共接获约4 500份书面意见,当中约3 000份表示支持,约1 400份不同意,其余的只表达意见或提出其他方案 。公众的支持理据为,认为该草案可以填补法律漏洞、不希望香港成为“逃犯天堂”。而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不信任内地司法制度、认为可供移交的罪行涵盖太广。Qud免费翻墙网

有建制派议员在保安局提出修例建议后积极呼应。保安局前局长,新民党议员叶刘淑仪认为,修例是明智之举,倘若失败,是鼓励港人在大陆、澳门 及台湾犯事后潜逃香港。对于其他议员的疑虑,叶刘称此次修例仅是更改法例适用地区,原有的人权保证并无改变,即牵涉政治宗教等个案不移交,相信香港社会的 高透明度不会轻易将政治犯移交内地[32]。全国人大代表谭耀宗表示,使凶犯逍遥法外不公道,修例能较全面的解决现有司法困境;他亦强调,现时法例规定是否引渡由香港法庭把关,应对香港司法制度有信心[33]Qud免费翻墙网

2019年3月底,在亲建制派的商界压力下,香港特区政府让步,选择性地从提议中取消了9项可移交的经济犯罪,导致原有移交目的地不能引渡此9项控罪之被告。此招致了一些激烈的批评,如泛民议员毛孟静称,“为何可以只是因为你想安抚某个社团,就如此区别对待法律呢?”,并批评这种行为“令人作呕”[34]Qud免费翻墙网

民主派议员从草案提出后就积极反对。泛民的杨岳桥建议政府单独放宽对台湾的引渡限制,并称在这一问题上,港人不信任大陆司法制度[35]。民主党主席胡志伟更以“吴三桂”炮轰特首林郑月娥,认为他向大陆开后门破坏法制;同党议员涂谨申担忧港府滥用条例,发生类似铜锣湾书店事件导致港人被送交内地;同党元老李柱铭在报章撰文指,特区政府无理由放弃原则,让内地可以名正言顺提出移交逃犯的要求[36]。民主派召集人毛孟静则忧心这成为一只特洛伊木马[37],斥责中共让在香港的人士都陷入可能被引渡的危机。[38]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在出席电视节目时表示,商界对于修例担忧。因草案内容包含数项商业罪名,同时得知该法例通过后会设置追溯期,令到商界担忧过去十数甚至廿几年的罪案。他指出,商界人士不会涉及危害国家主权情事,所以对于逃犯条例“紧张过廿三条”[39]Qud免费翻墙网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在接受电台访问时表示,单次移交方式在引渡中属于非常例外,且仅限于与有可能达成长期引渡协定的地区,在尚未有该 等协议之时,暂时单次移交的安排。他同时指出,港府所谓的司法漏洞并不存在,因为这是该条例修订时就已经考虑到的特殊安排,而不是存于法条文本的漏洞。[40]大 律师公会亦于3月4日发布了意见书。书中指出港府使用行政命令形式取代现有立法会监督,恐降低引渡中的保障,令人面临受到包括极权或专制国家在内的引渡指 控;该草案有广泛深刻影响,或者有损香港作为自由、安全城市的法制声誉。但公会强调,他们明显不希望香港成为来自任何地方的逃犯的庇护所;而在1997年 修订的逃犯条例和刑事互助条例有充足理由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部分。进一步的,如果港府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表明现时中国的其他部分满足了可供签订引渡和 刑事互助协定的司法体系要求,就应当考虑与这些司法管辖区订立有关协定,而不是单次移交安排。同时,公会亦强调了现时香港社会对此案和国际社会对于中国人 权纪录的严重关切。此等移交安排不会真正的保障个人和罪犯所享有的最低权利,只能损害港府之国际形象。意见书同时表达了对于嫌犯移交内地、移除立法会对单 次移交监督、港府担忧案情走漏、延迟立法会审查程序、只针对台湾修法、修法容许法庭的域外审判权利诸事项的意见[41]Qud免费翻墙网

对于以上所列意见建议,保安局做出了部分回应。首先,从咨询所收集意见可见,支持的较反对为多,因可加强制度,堵塞漏洞。其次,对于罪类涵 盖太广的担忧,尤其是涉及与内地有商业联系的人,政府在草案中主动剔除了9项商业有关罪类;行政机关与法庭在处理逃犯移交请求时,会恪守“双重犯罪”之原 则和条例关于个人权利之保障(详见第3A条)。如有需要,政府亦会考虑加入更多保障或条件。最后,对于关注个案方式是否取代长期移交逃犯移交协定或现行安 排。对此,他们强调,个案方式移交只是长期安排之补充,只有在没有适用的有关安排时才会用使用,“香港政府的首要政策目标,仍是争取与其他地方订立打击罪 案的长期安排”。Qud免费翻墙网

替代方案

2019年3月,大律师公会建议修订《刑事司法管辖权条例》及《侵害人身罪条例》,扩展香港刑事法庭的管辖范围,至香港永久居民在境外杀人,容许在香港调查及审讯外地杀人案的疑犯[42]。4月,陈云提倡“港捕港审”,在香港成立中港合议庭审理所有在港被捕人士案件[43]田北辰陈弘毅倡议“港人港审”,并先与台湾签订单次协议处理潘晓颖命案[44][45]杨岳桥亦建议修改《侵害人身罪条例》,仿效港人在外地性侵犯儿童可在香港审判,令如港人在境外涉嫌干犯谋杀罪或误杀罪,亦可在香港审判[46]尹兆坚则建议修订《刑事司法管辖权条例》,以达致同样目标。[47]香港律师会赞成修订《刑事司法管辖权条例》,纳入谋杀和误杀,并引入追溯条款,扩大香港法庭便域外司法权,以审理台湾杀人案[48]Qud免费翻墙网

修订条例过程

首读及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4月3日,草案在立法会大会首读及展开二读。李家超在给立法会的报告中表示,修例目的是处理去年发生的台湾杀人案和堵塞现时的法规漏洞。现行法例中 以个案方式移交逃犯不可行,立法会审议会惊动逃犯、导致案情外泄。在特区政府和法院的把关下,若不合证据等都不会移交逃犯。在李的报告期间,民主派议员共 计11次提出规程问题,提问是否撤回条例、质疑李的发言涉嫌违反基本法等等。同时,议员与立会主席梁君彦多有交涉。惟李本人对均未做出澄清,只是表示会在 法案委员会解释。最后,李在多次打断下结束报告,主席宣布议案完成首读及二度辩论中止待续,交内会决定后续事项。[49]Qud免费翻墙网

内务委员会成立法案委员会

内会主席李慧琼在4月12日的内务委员会向在座议员作了关于逃犯条例修例的报告。报告指,主席向政务司司长转达了受害人家属希望立会尽快修例的期 望,司长在回应,当局已经在拟议的草案中豁除9项罪类,重申政府会继续聆听社会各界对于该案的意见建议。主席代未能出席此次会议的内务委员会副主席向议员 报告:副主席近月收到了各界对于修例的建议关切,他向政务司司长表示希望当局重新考虑是否有其他方案处理台湾杀人案。毛孟静在会议上发言,政府未就公众的 诸多疑惑作清楚解释,亦不满政府在听取咨询后只安排与商界会面。黄碧云请政府解释为何没有广泛详细开展咨询。林卓廷不认同政务司司长所指之法院审查角色, 认为香港法院只会考虑有否表面证据陈述及支持文件是否完备。主席表示,他会代此三位议员向政务司司长反映。接下来,法律顾问向诸议员作该案简报,建议设法 案委员会详细审议。随后,石礼谦议员、张宇人议员、黄定光议员及胡志伟议员认为有需要成立法案委员会,在场议员表示赞同,并有十余名议员表示加入该法案委 员会。[50]Qud免费翻墙网

法案委员会审议过程

4月17日:第一次会议

逃犯条例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根据议事规则,委员会主持由年资最高的议员,即民主党涂谨申担任。会议原先的议程为选出委员会主席,泛民主派提出规程问题,要求先行在会上讨论。涂谨申开放讨论,表示要参考议员意见作出决定。建制派议员则批评泛民主派“拉布”;当中工联会郭伟强议员更批评涂谨申“扮垃圾”,质疑他主持会议不力。涂谨申以言论属冒犯为由,要求郭收回此言论;但郭没有收回,涂谨申最终逐其出会议厅。最终,历时两小时的第一次会议未能选出法案委员会主席[51][52]Qud免费翻墙网

4月30日:第二次会议

涂谨申继续担任主持人并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开始前,涂谨申表示会按《议事规则》主持会议及尽快选出委员会主席。不过会上民主派继续“拉布”[53]热血公民郑松泰在会议尚余约30分钟时,指涂谨申为律师或涉利益冲突,不适合担任主持。最后在立法会法律顾问建议下暂停会议15分钟。复会后会议原定时间结束,涂谨申宣布2小时的会议结束,仍未选举主席[54]。公民党郭荣铿一度建议加开会议15分钟,以进入选举主席程序,但被涂谨申拒绝。Qud免费翻墙网

建制派要求更改会议主持

5月4日,由于法案委员会经两次会议仍未能选出正、副主席。40名建制派议员联署提出召开内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向法案委员会提出指引改由建制派最资深议员经民联石礼谦,取代民主党涂谨申主持法案委员会选举主席程序。泛民主派批评会议欠法律和议事规则基础。但内会主席李慧琼认为会议符合议事规则,期间有4名泛民议员被逐离场。最终在泛民议员高声抗议下,大比数通过发出由石礼谦主持选举主席的指引[55]。当晚,法案委员会秘书发信书面通知议员,要求在5月6日中午12时前就内会指引表态,又称倘过半数委员支持采纳指引,指引将被视为获采纳,惟前立法局主席黄宏发认为按内会守则条文,书面表决须无人反对方能通过,有人反对则须开会讨论[56]。结果有36人同意,24人反对。Qud免费翻墙网

5月6日上午,12名民主派议员到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办公室等候,要求见面,惟等了45分钟对方仍未出现,议员们自行离开[57]。当日中午,石礼谦宣布将原定当日下午举行的修订《逃犯条例》的法案委员会会议延至5月11日。Qud免费翻墙网

5月6日:第三次会议(民主派)

原定当日下午4时半的会议,政府及秘书处未有代表出席,立法会官方亦没有提供直播。民主派议员认为根据议事规则,以书面形式通过内会指引必须0票反 对,因此不承认石礼谦有权主持会议及更改会议时间,坚持在原定时间开会。最终会议在仅有民主派议员出席下推举出民主党涂谨申担任法案委员会主席,公民党郭荣铿则担任副主席。立法会议员、建制派“班长”廖长江批评泛民召开的会议只是“议员的集会”,没有合法性及合理性,不是正式的立法会会议[58]。涂谨申则坚持他合法当选主席,并称若下一次会议遭到阻挠可能会报警处理[59]。前立法局主席黄宏发认为涂谨申的做法合宪,因为法案委员会已成立,只是未选出主席,根据议事规则,主持选举者就是委员会内最资深的议员,也就是涂谨申[56]。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则认为内委会指引已经生效,涂谨申无权召开当日会议[60]。前内务委员会主席刘健仪亦认为秘书处已经发出会议改期通知,因此会议无效;但以书面方式“考虑”内会特别会议指引,而非开会讨论,或违议事规则[61]Qud免费翻墙网

5月11日:第四次会议(民主派)/第三次会议(建制派)

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冲突
逃犯条例修订的一部分
香港立法会逃犯修例委员会”闹双胞”爆冲突4.jpg
日期 2019年5月11日
地点  香港立法会综合大楼
起因 建制派“场外投票”指示石礼谦为委员会主持,引起民主派不满秘书处越权
方法 肢体阻拦、争抢话筒
结果
  • 建制派和民主派各自召开会议,互不承认对方合法性
  • 内务委员会最终通过撤销法案委员会
冲突方

建制派Qud免费翻墙网


香港 香港特区政府Qud免费翻墙网

立法会秘书处
指挥人物
Abraham Shek.jpgQud免费翻墙网
BPAHK logo.svg 石礼谦
James To Kun-sun.jpgQud免费翻墙网
Democratic Party (Hong Kong) logo.svg 涂谨申
人数
43名议员
25名议员
伤亡

3人受伤Qud免费翻墙网

4人受伤Qud免费翻墙网

涂谨申决定于5月11日再次召开会议,会议时间比石礼谦所订的早30分钟,而石礼谦表示不会提早开会[65]。5月10日下午起,数名泛民主派议员通宵留守会议室1及2A,以免秘书处阻挠泛民主派开会。[66]Qud免费翻墙网

翌日上午8时半,泛民主派在会议室1召开会议。9时正,多名建制派议员进入会议室,护送他们称获内委会授权主持会议的石礼谦进入会议室[66]并高呼“非法会议”等口号[来源请求]。期间,议员间发生冲突。建制派议员在数分钟后离开会议室1,一度转往休息室逗留一个多小时,之后便进入会议室4闭门商讨对策。期间,朱凯廸与区诺轩守在会议室4门外,呼喊口号。[67][68]Qud免费翻墙网

最终,石礼谦与建制派议员在11时45分于会议室2开会。石询问是否有议员提名主席,表示已接受谢伟俊提名。[69]而大批泛民主派议员进入会议室,提名梁美芬锺国斌,以防止自动当选。石礼谦在数分钟后步出会议室并会见传媒,指情况危险,所以暂停会议,同日不会再重新召开会议。[70]Qud免费翻墙网

会议中的冲突导致多人受伤。泛民主派方面,范国威议员从会议桌堕地,须由救护员送往玛丽医院治理,送院时意识朦胧。主持民主派会议的涂谨申报称身体不适。[66] 陈志全指自己弄伤颈部。[71] 朱凯廸则称自己在冲突期间,遭谢伟俊从后熊抱,导致左膝擦损。[72]范国威其后报警,要求警方彻查建制派议员怀疑袭击民主派议员。[73]Qud免费翻墙网

至于建制派议员,麦美娟称自己的右手被压到,暂时无法用力。陈恒镔指范国威走上会议席,飞身扑上其肩膀使其受伤,并批评对方“之后受伤又赖其他人”。葛珮帆则指,会议上有人三番四次扑向她,令颈及头部都感到痛楚。三人在下午前往湾仔警署报警,称有人袭击他们[74]Qud免费翻墙网

5月14日:第五次会议(民主派)/第四次会议(建制派)

于会议召开前一晚(即5月13日),立法会的会议室被锁上铁链,令民主派议员无法如同上次会议般提早入内留守。当晚,公民党谭文豪议员及民主党许智峯议员在会议室1门外通宵留守霸占位置[75]。至翌日早上8时,会议室重新开放,民主派议员随即登上主席台,涂谨申不久后以主席身份,于8时15分召开第五次会议[76]。至会议开始15分钟后,建制派议员随即进入会议室,准备出席建制派由石礼谦主持的会议。在大批记者包围下,石礼谦一直未能进入会议室,更一度折返休息室,最终于12分钟后再度进场,在会议室走廊宣布建制派会议开始后19秒[77]就以环境恶劣为由宣布结束[78]。而民主派会议则于9时结束,主席涂谨申在其后表达希望与建制派和林郑月娥进行三方会谈[79]。这次会议中,双方议员并未有如同前一次会议般发生激烈冲突,当石礼谦离场时,建制派议员皆跟随他的行动,未有与主持会议的民主派议员发生冲突[79]Qud免费翻墙网

在双方会议皆结束后,石礼谦去信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指他连续召开两次会议也不能选出主席,故不欲再召开新一次会议。他因而寻求内会为下一步指示作决定,并认为自己无能力继续主持会议[80],但傍晚则否认曾经讲过不再主持会议[81]Qud免费翻墙网

民主派及建制派会面

由于双方于多次会议后仍维持各自抗衡的局面,为寻求平息风波的机会,两派别于5月16日早上曾短暂会面20分钟。建制派派出廖长江麦美娟陈克勤张宇人,而民主派则派出毛孟静杨岳桥胡志伟梁继昌会面。在会上,民主派提出两项条件,包括要求建制派游说政府撤回修例,及承认涂谨申召开的会议是合法,且承认他为合法合宪的法案委员会主席。[82]但建制派并不接受这些条件,廖长江更在会后指民主派只是宣泄立场,难以与对方达成共识。他怀疑民主派并无诚意与他们谈话,形容会面“只是一场骚”。[82]Qud免费翻墙网

而民主派则在会后表示,对建制派完全无提出新意见感奇怪,并指出他们对是次对话充满诚意,反驳廖长江的指控[82]Qud免费翻墙网

法案委员会被撤销

在修例引发了社会各界大规模反对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及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港澳办)先后表达对修订《逃犯条例》的支持,其中香港中联办发出紧急通知,召集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在5月17日到其西环办公室接收“重要指示”,要求各界全力支持林郑月娥政府,又呼吁“爱国阵营”(指香港建制派)制造支持政府的舆论声势,包括在报章卖广告、撰文、街边宣传等[16]王志民又言,修例为大国博奕,真正对手是西方势力[83]Qud免费翻墙网

5月20日,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正式去信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李慧琼,要求立法会在6月12日就修订《逃犯条例》恢复二读[8]。此举将绕过被指失效[84]的法案委员会并直接提交上大会审理[85]。5月24日下午2时30分,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该建议。在会议开始前,民主派议员继续进行抗议行动,包括于主席台前展示抗议的横额、在会议厅内叫口号及冲击主席台等[86]。民主派抗议过程中,毛孟静、区诺轩及朱凯廸因冲击主席台、许智峯因阻碍其他议员发言而被驱逐离场。最终,在晚上7时许,“不反对6月12日恢复二读”及“撤销成立法案委员会的决定”两项议案在建制派议员的支持下获得通过[86],意味着政府向立法会提出的要求正式落实。但一直反对将修订直接提交上大会审议的田北辰,则在“恢复二读”议案中投反对票、在“撤销法案委员会”议案中离席,是唯一与其余建制派取态不同的议员[87]Qud免费翻墙网

政府再度调整修例内容

5月30日上午,立法会建制派39名议员联署去信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就草案提出两项建议。第一,提高移交门槛,将可判处最高刑罚由3年增至7年或以上。第二,向香港政府提出引渡要求的国家或地区,必须要由当地的中央机构提出[88]Qud免费翻墙网

结果,政府在建制派议员联署的同日傍晚,便表示接纳他们就修例内容提出的建议,宣布对修例内容作出三方面共六项修订[89][90]Qud免费翻墙网

  • 缩小“特别移交安排”的适用指控范围:
    • 政府认为修例原意是针对没有长期协议的个案式移交,应该只处理特别严重的罪行。因此,将移交门槛由原建议可判处最高刑期超过3年,提高至不少于7年。
  • 启动“特别移交安排”时加入更多限制:
    • 针对社会关注逃犯被移交后在审讯中的权利,政府在协定中加入包括无罪假定、公开审讯、有律师代表、盘问证人权利、不能强迫认罪、上诉权等符合一般人权保障的要求。同时,即使法庭提出移交命令,行政长官可用人道或其他理由为最终决定,不作移交。(不会写入法律)
    • 请求移交逃犯的一方须保证,该人士所犯的罪行是在有效追诉期内。同时,该方需保证被引渡人士,不是处于可免于起诉和惩罚的状态,例如被特赦。
  • 加强保障疑犯利益:
    • 香港政府应只处理请求移交逃犯的一方的“中央政府”提出的请求。例如香港政府在面对中国内地提出移交要求时,只会处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移交要求,不处理其他下级机关所提出的要求。同时,在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上,包括刑事调查或充公刑事犯罪得益有关的协助要求,香港政府亦只处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
    • 被移交的香港人在当地定罪后,可申请回港服刑,令他们在熟悉的环境服刑,有助囚犯更生和其家属探望。但因中港双方没有移交囚犯回港服刑的安排,政府在草案通过后会与中方洽谈相关安排。
    • 政府以个案方式商讨移交后的探望问题,例如安排驻当地领事及官员探望。

此修订后,5月31日,林郑月娥及李家超被问到此次修法能否处理台湾命案时,拒绝回答谁是台湾“中央机构”[91]。李家超又指新闻界以至法律界不了解《逃犯条例》修订草案运作,同日30名法律界选举委员邀请林郑月娥公开会面,让政府官员有机会“启蒙及开导他们的误解”,但政府拒绝会面[92]Qud免费翻墙网

6月3日,新民党议员叶刘淑仪质疑,有师奶联署反对移交,是否因怕丈夫在大陆包二奶而被移交,“好似香港几百万人都好恐惧或者有危险”[93]Qud免费翻墙网

恢复二读草案

立法会在6月6日下午举行会议后,议会阵线朱凯廸、范国威、公民党谭文豪、民主党许智峯和邝俊宇都拒绝离开会议厅,声言要留守至6月9日的民阵游行甚或12日恢复二读之日。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行管会召开紧急会议,通过授权秘书处劝谕议员自动离开[94],否则今日会采取适当行动,安全地执行行管会的决定[95][96]。最终,五人先后被抬离现场[97],清场行动在同日晚上约8时半结束。Qud免费翻墙网

社会反应

民主阵营示威

 
4月28日的游行由铜锣湾东角道出发
 
游行人士站满轩尼诗道3条行车线,是次游行属2017年后最多人参与的香港游行示威

2019年3月31日,民间人权阵线发起第一次游行,反对政府修订《逃犯条例》。游行队伍由湾仔修顿球场出发,游行至政府总部[98]。主办单位指有12,000人参与游行,警方就表示,最高峰时有5,200人[99]Qud免费翻墙网

4月28日,民阵发起第二次游行。游行在3时40分起步,然而由于人数众多,龙尾在6时才能够由铜锣湾东角道出发。这次游行的参加人数大幅上升,民阵表示游行有13万人参加,警方则宣称高峰时有22,800人。该次游行是特首林郑月娥上任后人数最高的游行[100][101]Qud免费翻墙网

5月10日晚上8时,民阵在立法会外举行集会,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并声援通宵留守于立法会会议室的民主派议员,有约1,000人出席[102]Qud免费翻墙网

5月13日晚上,民阵及示威者再次通宵留守立法会外,现场有30名市民声援民主派议员[103][104],但一度与保安发生口角[105]Qud免费翻墙网

民阵于5月宣布,将于6月9日举行第三次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的游行香港本土成员暨立法会议员毛孟静期望是次游行会有多于三十万人参与[106]Qud免费翻墙网

6月2日,港加联会长冯玉兰表示,全球6个国家等约13个城巿的公民社会团体,已表明6月9日在当地发起“全球反送中游行集会”[107][108],以示反对修订逃犯条例。Qud免费翻墙网

2019年6月4日,表示将参与“全球反送中游行集会”的海外城市超越17个。东京成为香港以外,首个有香港人宣告将举办“全球反送中游行集会”的亚洲城市[109]Qud免费翻墙网

建制阵营请愿

5月4日的会议上,约数十名支持修例的“政中香港人”及珍惜群组成员到立法会外示威。“政中香港人”发言人林伟康表示,修订《逃犯条例》目的为堵塞法律漏洞,批评民主派议员阻挠修例。示威期间,双方一度对骂。[110]Qud免费翻墙网

5月10日,亲共商人黄英豪陈勇曾智明等一批声称来自工商界、专业界别和基层的市民,宣布成立“保公义修例大联盟”,支持政府修订《逃犯条例》。[111]Qud免费翻墙网

5月11日的会议上,支持修例的团体,包括保卫香港运动、珍惜群组等20人到立法会外请愿,有人手举“不做逃犯天堂支持修改条例”、“鱼目混珠假会议后果严重乱香港”等标语,支持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抗议反对派举行“非法”会议[112],期间保卫香港运动的傅振中及民阵陈皓桓曾一度面对面争执[113]Qud免费翻墙网

5月14日,双方再次多度互相挑衅互骂,批评对方“收钱示威”。多个亲中团体如保卫香港运动、珍惜群组等批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是“冒 牌主席”,斥涂涉伪造文件、“开假会”,是知法犯法、违反议事规则,故集会抗议他们的暴力行径,形容他们行为卑鄙无耻,开了极坏先例。他们重申修例是堵塞 法例漏洞,彰显公义,促请立法会尽快选出法案委员会主席,尽快审议条例。[114]Qud免费翻墙网

5月15日,有自称“新界各界”的团体在新界东一带挂置多个影响交通安全及违反《路旁展示非商业宣传品管理计划实施指引》的宣传横额,横额的背景是早前立法会《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开会时议员争执的混乱情况,内容是“守护法治,强烈谴责议会非法暴力,全力支持修订逃犯条例”,下款为“新界各界”,且没有标示横额编号。[115]Qud免费翻墙网

法律界

 
公民实践培育基金在5月6日举办“《逃犯条例》修订:危机四伏”论坛,邀请学者、商界及传媒代表,以及立法会议员出席,探讨各界对修订的疑虑、建议及展望
 
6月6日,法律界以徒步静默方式,发起反对《逃犯条例》修法的“黑衣游行”,有逾2500人参加

香港大律师公会就 《逃犯条例》修订事宜,先后发出2篇声明驳斥政府提出的论点。他们指,在台湾表明不会接受在“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前提下交换逃犯后,香港政府无理由 急忙立法,理应展开全面咨询。同时,就政府认为须堵塞目前无法处理港人在外地犯法的问题上,他们指政府可以修订香港刑事法例,令香港法院有权审讯香港居民 在外地干犯的刑事罪行,毋须修订《逃犯条例》。另外,就政府指过往《逃犯条例》不包括内地是漏洞一说,他们反驳该安排乃是基于内地保障人权的纪录恶劣,是 经过慎思而故意剔除内地,政府官员“漏洞说”属误导。[116]Qud免费翻墙网

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石书铭批评,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记者会上,未有交代对内地司法与人权的看法。他忧虑一旦通过修订逃犯条例后,被移交至中国大陆之被告的人权会得不到保障。他亦认为,田北辰提出的“港人港审”方案可行,既可扩大本港司法管核权,又能处理台湾杀人案,不会违反刑事法不得具追溯力原则。[117]5月15日,香港大律师公会12名前任及现任主席发表联署声明,十分遗憾香港政府在未作恰当咨询下,一意孤行地计划通过《逃犯条例》修订,以至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否决外界提出可以解决“台湾杀人案”(指潘晓颖命案) 的方案。声明指出,目前香港与其他地区签订引渡协议,必须先行确定该等地区的刑事法律制度可与香港兼容,程序公平程度可媲美香港。声明质疑,若《逃犯条 例》修订一旦获得通过,上述传统保障将被绕过,因为根据香港政府的修例建议,未来只要特首一纸证明,即可启动引渡移交程序,移送被告到一个未能符合《世界人权宣言》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地区受审。[118]此外,声明亦批评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后香港法官会把关”的说法实属误导,因为现时法庭审理引渡申请时,无权考虑提出申请的地方有何法律制度和程序,无权盘问证人,修订《逃犯条例》不会改变法官此权限。[119]Qud免费翻墙网

属建制派的重要学者陈弘毅撰 文指,香港人担心行政长官难以拒绝内地移交逃犯要求,法庭亦难审视中国的法治是否符合人权。他认为,中港之间难以引用英国及加拿大相关的一次性移交逃犯协 议。他建议,若政府坚持要继续修例,要加入三项保障,包括将涉及罪行收窄至最严重罪行及提高涉罪刑期门槛、撤回追溯期及“港人港审”,即不会移交港人到内 地[120]。保安局局长在5月30日的记者会上作出让步,接受建制派建议将移交逃犯的最高刑期门槛由3年提高至7年[121],令妨碍司法公正、重婚、走私等都可以有机会免于引渡[122]Qud免费翻墙网

陈文敏表示,条例应该列明“被移交人士如果不能在目的地获得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最低限度保障,亦不应移交”,他强调既然港府声称要跟随联合国引渡条约范本,就要写入此条文[123]Qud免费翻墙网

罕有接受传媒访问的资深大律师潘熙指, 他破例接受传媒采访,只因他认为此事件对香港法治影响是“比以往10多年来更严重”。他反驳郑若骅在记者会上的论点,认为在域外法权中加入谋杀案是绝对合 理。同时,他就郑若骅指加入谋杀罪于域外法权有追溯力问题,指根据《香港人权法案》第12条,表明如相关行为,如谋杀,在香港属于犯罪,不会受人权法案影 响,故此追溯力并没有问题。如果在香港追溯域外杀人是违宪,追溯旧有台湾杀人案而引渡被告同样是违宪。他对当时的困局提出三个解决方法,包括只将台湾纳入 引渡地区、扩大域外法权至可以审讯谋杀案件及设“日落条款”,当处理台湾杀人案后,法例即失效[124]Qud免费翻墙网

行政会议成员兼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支持扩大移交逃犯范围至中国大陆,认为如有合法制度,铜锣湾书店事件便可由法庭控制和保障,令他们有“更少借口”去做“愚蠢”和不合法的事情[125]Qud免费翻墙网

三名匿名法官罕有地接受路透社访问,谈及香港时政,三人表示很多法官都认为修例不可行[126],又感到极度不安,忧虑如尝试拒绝引渡会受到北京政府的政治压力,如通过引渡会被指是北京傀儡,影响司法独立形象[127]Qud免费翻墙网

6月5日,亲建制[128]中联办[129]香港律师会罕有就政治议题发表措词强硬的11页立场书,批评修例问题极多,表示今次修例影响深远而且重大,应该向持份者和社会先作广泛咨询,不应仓卒立法[48];又指法官无权受理辩方证据,只能决定被引渡者是否有嫌疑,更指出特首是不经民主普选产生的政治委任,在此政治安排下特首的启动引渡证书不是任何保障[130],条例容易用作政治迫害和压制言论自由;并且强调有需要对香港的引渡安排作出全面检视和更新,但过程需时,在有关工作未完成之前,如果由未有长期引渡协议司法管辖区,提出紧急移交请求,律师会不强烈反对以“单次个案”方式处理,但认为这只是临时安排,不能取代长期移交协定[131]。另外,法庭可以作出否决引渡请求权力颇为有限,更指法庭一方根本没有权力接纳被引渡一方、即辩方提出证据,只能确认是否表证成立,故律师会建议条例让法庭有更多权力[132]Qud免费翻墙网

法律界在6月6日发动黑衣游行[133],抗议修例,参加者包括前广管局何沛谦[134],有部分法官甚至表示是次修订逃犯条例比二十三条立法更为凶狠[135]。对于李家超说中国大陆司法独立排前三份之一,查锡我担心李家超“踩到”习近平,因为习近平明言反对司法独立[136]。郭荣铿估计有约2500至3000人出席,为回归以来数人数最多的一次。警方则称只有880人参与。[137]Qud免费翻墙网

商界

刘銮雄解散名下338间公司,又言正因为香港有法治,他才在香港结婚生育,如果条例修订通过,自己将被逼流亡海外[138]。其在4月1日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挑战《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是否合宪,又要求法庭声明草案没有提及追溯期,所以无权追溯旧有案件,排期在6月21日审理[139]。不过刘銮雄在5月29日撤回申请[140],声明表示支持政府施政,希望减少争拗[141]Qud免费翻墙网

2019年5月8日,国际商会香港区会(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Hong Kong)去信公民党议员郭荣铿,表明反对政府修例,对政府提出的建议感到惊讶及失望,认为修例通过后,港人有可能会失去自由、财产、甚至性命。他们认为政府须进行全面公众咨询。[142]Qud免费翻墙网

纺织及制衣业界立法会议员锺国斌接受访问时表示担心修订《逃犯条例》,因美国对港实施的《美国-香港政策法》令香港与内地城市有所分别,故令香港一直未有卷入中美贸易战之中。若此法因修例而被取消,他相信会影响香港之国际独特地位与价值,令香港陷入困境。[143]亦有商界担心因“包二奶”,被以事实婚姻控告重婚罪,而被引渡至大陆[144]Qud免费翻墙网

自由党荣誉主席田北俊接受访问时表示,中联办和港澳办都已经表态支持修例,意味修例是“硬任务[145]”和“中央指示[146]”,预计建制派将会全部归队支持修订《逃犯条例》[147]。田北俊认为,民阵6月9日反修例游行人数重要,因为北京会留意人数,判断问题是否严重,影响日后被引渡人数[148]。田北俊不认为争议撕裂社会,因为大部分市民都是反对修例[149]Qud免费翻墙网

经民联地产界议员石礼谦对修订有保留,质疑行政长官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可否违背中央机关引渡要求[150]。香港中小型企业联合会创会会长佘继标指,香港中小企在中国大陆发展要配合国情,贿赂受认可为不明文规定,否则厂房、楼宇都起不到出来,又言港商过往在大陆买地建厂,土地大幅升值了,担心会被堆砌《逃犯条例》包含之罪名,被逼贱价卖地;他又批评李家超答非所问[151]。中小企代表沈运龙反对无限追溯期,认为追溯期必须有限[152]Qud免费翻墙网

学界及教育界

陈家洛认为,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刊物《求是》撰文表明决不能走西方“三权鼎立”、“司法独立”之路,如果香港政府说中国大陆有司法独立,就是抵毁大陆[153]Qud免费翻墙网

四个民主派教育人士组织(进步教师同盟、 学术自由学者联盟、全民教育局、高教公民)发表声明,认为中国大陆的司法制度并不完善,令普遍港人缺乏信心。同时,认为政府以台湾杀人案为由展开修例程 序,为消费死者及其家人之举。因此,他们认为教师面对公义受压时不能哑忍,为了令下一代不会陷入被引渡至中国大陆的危险,要求政府收回法案[154]Qud免费翻墙网

教协亦于6月5日发表调查结果,指有超过八成受访会员不同意修例。[155]Qud免费翻墙网

大专院校及中学联署风潮

因应政府修例,自5月下旬起,香港的大专院校及中学开始掀起一阵联署反对修订逃犯条例的风潮。所有大学、部分大专院校及超过300间中小学的老师、职员、校友、学生发起联署,反对修订逃犯条例 [156][157][158]。截至5月30日,已至少有约330间学校[159]、组织及团体发起不同的联署。当中包括多名高官和关键人物的母校:林郑月娥(嘉诺撒圣方济各)、李家超(九华)、郑若骅(嘉诺撒圣玛利)、陈维安(男拔)、廖长江(英华)、石礼谦(圣若瑟)、汤姆家骅(皇仁)及台湾杀人案女死者潘晓颖(圣士提反)。而部分被视为有亲建制背景的学校如福建中学教联会黄楚标中学,亦有学生和旧生发起联署来反对修订逃犯条例[160]。截至6月1日凌晨,已经有至少327间本港和海外的大专、中小学的师生和校友发起联署,超越2012年逾250间大中小学学生和校友发起的反对国民教育科联署;单计本地中学已有近350间,占全港中学7成。[161]另外,由市民于5月中旬发起的美国白宫联署,在三十日联署限期内突破10万人联署,令白宫须在两个月内回应该联署的诉求[162]Qud免费翻墙网

教协对是次联署风潮发表声明支持。他们指出,联署是校友师生自发行动,显示他们关注社会事务,应予以肯定。同时,他们批评教联会在无证据下将联署抹黑为政治操作,甚至“利用师生”,极不尊重联署校友和师生,对此表示遗憾[163]Qud免费翻墙网

而曾经表态支持修例的建制派教育组织教育工作者联会则发表声明谴责联署将政治操作带入校园,指出联署发起者利用师生作政治表态,严重破坏校园运作[164][165]。同为建制派的香港校董学会亦指责有人企图以校友名义发动联署骑劫学校,鼓动示威游行向政府施压[166]。另外,教育局委任的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主席汤姆修齐和十四区家长教师会发表联署声明,关注有政治团体针对中学生作单一政治宣传,以及呼吁中学生参与街头抗争。他们认为,学生应在校园客观理性学习,不应受个别政治团体针对性政治宣传打扰,担心他们若被误导参与抗争行动,将前途尽毁、抱憾终生[167]Qud免费翻墙网

联署行动亦引发“假冒联署”的争议。保良局罗氏基金中学的校长及一名教师,发现他们的个人姓名被冒认于该校的联署声明之中。因此,他们在5月29日因名字被盗用而报警。该校校方强调,报案只是针对怀疑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并指他们已向学生交代及解释伪造或使用虚假文书乃刑事罪行[168]。另外,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张国钧亦表示自己在母校东华三院邱子田纪念中学的联署中亦同被冒认身份联署。他表示会向发起联署的人士查询,希望对方能够删除自己的名字。同时,他对出现冒认联署一事,认为情况奇怪。他讉责有人胡乱盗用别人的名字,壮大联署的声势,并对此感到遗憾。[169]Qud免费翻墙网

宗教界

香港基督教协进会发 表声明,指条例不少内容和细节都值得商榷,而且台湾亦表明即使通过修例也不同意移交陈同佳。协进会认为,政府应审视此项修订的理据和是否迫切,在社会未有 充分讨论和共识之前,应暂缓修订条例。他们指,政府理应先个别处理台湾杀人案,再重新进行广泛及有充份时间的咨询,才是合宜的做法[170]Qud免费翻墙网

天主教香港教区宗座署理汤姆汉枢机呼吁教友在各弥撒中,为社会因政府建议修订《逃犯修例》所引起的恐慌和撕裂,以及为市民的安全和自由祈祷。汤姆汉呼吁教友祈祷,希望有关政府人员,以谦卑和虚心聆听的态度,实事求是,保障市民的安全及自由[171]Qud免费翻墙网

5月17日,循道卫理联合教会香港堂表示中央和特区政府似乎无意就修例寻求更多共识,亦无意延后或撤回,修例对香港将造成相当大损伤,港人无力感只会更深[172]Qud免费翻墙网

5月21日,金巴仑长老会香港区会发表声明,呼吁政府应谦卑向市民解释修订内容、给予足够咨询;在未得到广泛社会共识之前,应暂缓修订《逃犯条例》[173]Qud免费翻墙网

6月7日,香港主要宗教团体之一的香港浸信会联会罕有开腔,声明逃犯条例修订本身是“邪恶”,当“刀剑快将临到”之时,守望者若不发出警告,就是“共犯”。浸信会要求政府撤回修订《逃犯条例》,并全面咨询。声明指出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原则下,香港特区政府应致力捍卫香港的人权及法治基础,保障港人利益[174]Qud免费翻墙网

6月8日,甚少就政治议题表态的基督教宣道会香港区联会亦发声,呼吁政府暂缓修例[175]Qud免费翻墙网

除以上多个宗教组织外,神召会、五旬节圣洁会、播道会信义会圣公会都先后发动联署反对修例。Qud免费翻墙网

设计界

多名香港设计师创作多件抗议《逃犯条例》修订的作品,向对条例草案表达不满。作品以平面设计为主,创作人多于Facebook上标注了“#香港设计师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参与者包括黄炳培黄倬咏孙鸿杰等香港平面设计师。[176]Qud免费翻墙网

6月7日,约50名香港设计师参与捷克布拉格主办的国际舞台设计展时,表明反对香港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呼吁参展的79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士,关注香港的人身和创作自由。出席国际舞台设计展的香港舞台技术及设计人员协会主席徐硕朋,在其中一个活动举起人纸便条纸,呼吁全球同业为香港人集气加油,祝福香港的创作自由[177]Qud免费翻墙网

其他界别

社会福利界[178]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179]动漫游戏同人[180],树艺及园艺界[181]赛马[182]等都自发联署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其中赛马界更是史上首次就政治议题发表联署声明[183]Qud免费翻墙网

国际回响

修例前剔除之国家

中华民国

2019年3月,立法院通过提案,要求香港逃犯条例修订只加入台湾[184]。此外,港府提出修例草案后,陆委会表示不会在“台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前提下作任何关于嫌犯移交之安排[185]。5月9日,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质疑香港政府若修法,将来台湾人赴港恐重演李明哲事件, 担忧香港一国两制及法制受损,又强调不会在香港政府逃犯条例修法前提下与港府协商;就算修法通过,赴港或在港台湾人被移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威胁未排除 前,政府也不会同意港女命案凶嫌移交。中华民国政府又指出,台湾方面在潘晓颖命案发生后就用尽一切努力处理,然而对方均不回应台方3次司法请求,例如提供 疑犯资料、证据交付、代为讯问等。此外,美国英国加拿大政府及国际商会、团体也相继对修法表达关切,担心修法后恐将使得在港人士被移送到人权状况有争议的中国,导致个人人权、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大陆委员会发言人邱垂正说,尽管各界对修法表示疑虑及关切,然而香港政府依然一再坚持修法,且无视各方所提供的“能够兼顾人权保障、彰显公义”的相关建议,不禁令人质疑修法是否真如外界的传言,是别有政治图谋[13]中华民国大陆委员会副主委邱垂正指,香港中联办和港澳办先后公开支持修订逃犯条例,不但无法缓解各方疑虑,更证实了民众的忧虑恐惧确实存在[186]Qud免费翻墙网

5月17日,陆委会港澳处处长杜嘉芬回应修例直上立法会大会时形容是“暗渡陈仓”[187]、罔顾民意[188],质疑香港全面被中共管治[189],不排除在香港通过修例后发出旅游警告。Qud免费翻墙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

3月13日,公安部前副部长陈智敏称,从中国大陆逃到香港的重要罪犯达300多人,全部“有名有姓”[190]Qud免费翻墙网

5月8日,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回应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研究报告时表示,香港事务完全是“中国内政”,反对外国势力干涉香港事务,有关组织对中国一向充满偏见,他们的所谓报告和说法不值一驳[191]。5月10日,新华社报导香港逾22万市民联署支持修订《逃犯条例》[192]。5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回应传媒提问时表示,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与内地、澳门及台湾建立完备的区际司法协助关系,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193]Qud免费翻墙网

5月14日,香港中联办主任王志民主持中联办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中提到逃犯条例,认为香港特区政府提出修订条例“既有法理依据又有现实迫切需要”,认为修例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又说“香港广大市民一定能够在了解事实‘真相、真情、真理’中,拒绝和抵制别有用心的‘蛊惑谣言’和‘人为制造的恐慌’”[194]Qud免费翻墙网

5月15日,香港中联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先后表达对修订《逃犯条例》的支持,其中中联办一度发出紧急通知,召集一群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在5月17日到中联办于西环的办公地点接收“重要指示”,要求各界全力支持香港政府,又呼吁“爱国阵营”(指香港建制派)制造支持政府的舆论声势,包括在报章发“懒人包”卖广告、撰文、街边宣传等。有获邀出席的建制派人士称,由于特首林郑月娥提出修例事件引发了大规模的反对行动,修例事件已涉及政府的“管治威信”问题,导致中央插手事件[16]Qud免费翻墙网

5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会见香港福建社团联会访京团的时候表示中央完全支持香港特区政府就修订《逃犯条例》展开工作[195],修例亦合乎基本法[196],希望社会各界理性讨论[197]Qud免费翻墙网

澳门

香港政府提案修订《逃犯条例》后引发社会广泛争议,人们忧虑修例后香港居民的基本人权将无法得到保障,有多个问题亦因此在澳门呈 现或被重提,包括:澳门政府是否应重新考虑或何时会重提立法、目前的研究进度如何、与香港和中国内地商讨协议的情况如何、澳门政府会否照搬香港的一套,以 及当局又会如何避免香港政府在修例时遇到的极大争议等。此外,有意见提倡“澳人澳审”,规定应由中国内地委托澳门法院审判澳门居民的犯罪行为,以取代移交 逃犯。澳门律师公会会长华年达认同其可行性,并指出外国亦有同类个案。他亦表示澳门谈及有关议题仍言之尚早,律师公会会继续留意香港的情况,亦认为政府如在提案前先公开咨询是个好方法,但难言是否会有效益[198][199][200]Qud免费翻墙网

澳门媒体《讯报》有评论认为,由于澳门有不少金融和航运业务都依赖香港,故若《逃犯条例》的事件不能被妥善处理,澳门的经济将会有重大影响[201]。另外,有评论批评由建制派组成大多数的香港立法会不再维护港人的权利和自由,以及不再以香港的长远利益为优先,只会盲目地跟从和支持中央政府,损害一国两制[200]Qud免费翻墙网

国际组织

欧盟

2019年5月24日,欧洲联盟代表欧洲28个成员国[注 1],透过其驻港澳办事处11名代表与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会面,表示关注及担忧香港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并罕有地[15]向香港政府正式发出外交照会[注 2]以示抗议[202][203]。林郑月娥回应指听不到对方对修例有什么实际忧虑,对方只是宣示立场,失去具体讨论空间[204]Qud免费翻墙网

其余国家

英国组织“香港监察”在网上刊登一封由来自6个国家(英国美国德国马来西亚[205]加拿大奥地利)的15名国会议员联署信,要求港府撤回修订,他们认为台湾杀人案可以根据法律学者及立法会议员提出的替代方案处理,以便有更多时间考虑是否需要修例[206]。信中又指现有的引渡条例有助捍卫法治,确保中港法律差异体制间设有保障[207]Qud免费翻墙网

全球多个国家包括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日本英国德国等17个城巿(包括多伦多温哥华卡加里纽约洛杉矶三藩巿华盛顿波士顿芝加哥墨尔本悉尼布里斯班珀斯堪培拉伦敦柏林东京)的公民社会团体,已表明于6月9日在当地发起“全球反送中游行集会[208][109]澳大利亚珀斯率先于6月8日举行首场海外反送中游行[209]Qud免费翻墙网

美国

美国国务院发 表声明指,密切关注香港政府修例。他们指,若持续破坏一国两制,将影响香港在国际事务中的独特地位。声明强调,他们在2018年发表的中国人权报告中,列 出多宗中国法律制度侵犯人权和行为的个案,显示中国在尊重法治方面普遍倒退。他们又指香港多个民间组织及协会,包括大律师公会,香港美国商会等,都表明反 对修例,认为当局应该尊重不同政见及言论自由。美国国务院指,香港必须尊重《基本法》所列明,港人拥有的言论自由及和平集会权利,希望法院和法官能够按照 传统,作出独立和公平判决[210]Qud免费翻墙网

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USCC)发表8页研究报告,指《逃犯条例》一旦通过,北京在港影响力会增加,加速侵蚀港人治港[211]。他们更认为,修例会对美国构成极大风险,有机会违反《美国-香港政策法》多项重要条款。例如美国海军在香港港口泊岸,或会面临被拘留或逮捕的风险[212]Qud免费翻墙网

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8名参议员和众议员联署向特首林郑月娥发信,促请撤回修订《逃犯条例》,警告一旦外国公民被置于引渡到中国大陆之风险中,美国与其他跨国企业有可能会选择将其总部从香港搬迁到亚太区内另一城市[213][214]Qud免费翻墙网

德国

德国联邦外交部次长Niels Annen认为逃犯条例修订不论对香港还是德国而言都有巨大影响,指香港政府今次修例对“一国两制”在香港实施有极大冲击,担心外商包括德国商人在香港的营商环境会急剧转坏,忧虑香港通过修例后的前景,他亦指逃犯条例修订可能影响德国与香港签订的移交逃犯协议,甚至可能取消协议[215]。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学者指,立法会议员被取消资格,令香港司法制度在国际上失去声誉。[216]Qud免费翻墙网

加拿大及英国

加拿大全球事务部发言人Guillaume Bérubé在4月18日接受环球邮报采访时表示“严正关注”香港逃犯条例修订,并表示会放加拿大公民人身安全在首位[217]。香港保安局回应时则强调,修例建议绝不影响香港与加拿大现行移交逃犯的协定[218]Qud免费翻墙网

英国及加拿大的外长侯俊伟方慧兰罕有发表联合声明,忧虑修订逃犯条例会损害港人权利和自由,波及大量居港的英及加公民,并影响国际声誉[219]Qud免费翻墙网

相关案例

澳大利亚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政府签订《中澳引渡条约》,然而至今仍然未完成本地立法,条约无法执行,因为澳大利亚方面忧虑中方无法保证疑犯引渡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后不会受到“不公或压迫”或其他不人道对待[18]Qud免费翻墙网

澳门

2006年,澳门特区政府制订《刑事司法互助法》,容许特区政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协助及授权下,与中国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进行刑事司法互助,然而该法律没有将中国内地、香港及台湾包含在刑事司法互助当中。2015年,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完成讨论具有争议性的《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法案并交给澳门立法会审议,其中较为重要的争议点是“如何确保澳门人的 权益”。2016年6月,政府主动撤回法案并作出以下解释:“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制度存在很大的差异,法案需要在充分考虑这些差异,以及维持自身法律 制度的完整性之间寻求平衡点……澳门与内地、香港特区仍就刑事司法协助进行协商,特区政府认为仍需对《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法案进行深入研究。”[198]Qud免费翻墙网

参见

相关案例

被指从香港被带至中国大陆的人士
被中国大陆通缉后逃离大陆的人士及事件
引渡案件
  • 张子强-香港犯罪集团首脑,逃往中国大陆后被枪决
  • 郑翠萍-组织非法移民进入美国,被香港政府引渡至美国
  • 刘銮雄罗杰承-行贿及洗黑钱罪成,被澳门法院判囚5年3个月,因没有入境澳门而未服刑
  • 刘特佐-香港一公司首席执行官,涉及一马基金案而被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通缉,正潜逃
  • 熊日-被美国起诉入侵律师行电脑,美国要求香港将其引渡至美国,但香港政府拒绝
  • 爱德华·斯诺登-在香港逗留期间被美国以泄露官方机密等数十项罪名要求港府临时拘捕他,后因其离开香港前往俄罗斯而未遂[222]

注释

  1.  
  • 包括当时尚未退出欧盟的英国
  •  
  1. 外交照会是外交上的正式文件,通常是两个邦交国在交涉中,一国就某一事件的意见、态度或需要通知的事项,正式知会另一国的对等机构,也称“通牒”。
 

参考资料

  1.  
  1. 律政司司长谈斯诺登事件. info.gov.hk. 2013-07-05 [2019-06-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0-27) (中文(繁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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